小白播报 2007-10-16 10:30
杨凌示范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杨管国土告字(2007)第3号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对编号为NP-2007-02宗地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宗地简况:该宗地位于杨凌示范区滨河路以南,陕西秦丰农业科技股份公司以西,河堤路以北,宗地编号NP-2007-02, 该宗地总面积约390000平方米(合585亩),其中土地使用权净用地面积约320000平方米(合480亩),此次挂牌需要竞得人另外支付挂牌出让地块周围代征道路、绿地面积约70000平方米(合105亩)费用,代征地价格 9.6 万元/亩。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土地现状出让。规划指标:规划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出让土地用途为林产工业(单线20万立方米以上中高密度纤维板用地),投资强度须达到100万元/亩以上,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参加竞买:陕西省境内的林产工业企业,且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人民币的美元,以申请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注册资本和项目为准。
三、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07年10月20日前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购买挂牌出让文件,受理竞买申请截止时限为2007年10月20日中午12:00时(节假日不休息),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万元。
本次挂牌竞卖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及电子邮件报名。
四、建设期限为两年,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用地者必须在动工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建设。
五、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1、竞得人若非杨凌示范区注册企业,须在我区成立全资项目子公司在该宗地进行工业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办至该项目子公司名下。
2、竞得人需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环保、发改、经贸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三个月内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中止,所支付的定金50%不予退还(不计息)。
六、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示牌设立在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相关信息同时在杨凌示范区网站[url]www.yangling.gov.cn[/url]上发布。
挂牌时间2007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早8:00―12:00,下午14:00―17:00。请密切关注每天的公示内容。
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28室
联 系 人:辛伟 张霞
联系电话:029-87032600 029-87033163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