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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募版主(有意者请在楼下跟贴)

[公告]招募版主(有意者请在楼下跟贴)

亲爱的网民朋友们:

本站应广大网民朋友们的迫切需求,对各个板块进行了重新改版,特招募新版主。我们衷心希望各个地产专业论坛能够更好的为广大网友们提供交流和交友的空间(有意者请在楼下跟贴).

现各品牌论坛正在招募版主,对于版主我们有如下要求,请符合以下要求者积极报名应招:

1.对于品牌论坛的版主最好是业主或是房地产从业人员,并对房地产行业很了解;

2.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一定论坛管理经验,有良好的口碑,同时处理问题时有原则,不滥用职权;

3.有充裕的上网时间和相关的上网设备;

4.为了保证版主有效管理论坛,原则上一人只可担任一品牌论坛中一个板块的版主.


以下是论坛斑竹申请的流程:

1.论坛的版主应为自愿申请;

2.申请必须通过网上在线申请(在招募版主的帖子下跟贴说明);

3.申请自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房产论坛管理人员会与申请人联系,请申请人尽可能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首选MSN或QQ.

4.管理人员经过与申请人沟通后,认为其适合担任版主,提交到E搜论坛管理中心与管理员讨论后方可决定是否正式任命.

5.正式任命版主需由论坛管理中心发布正式论坛公告.

[ 本帖最后由 一剑终情 于 2007-3-7 2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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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什么是版主?

版主是从社区优秀网友中产生的,协助网管理具体论坛和论坛的秩序,活跃版面讨论和交流气氛,为网友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欢迎有志为网友和社区服务的网友加入版主行列。
担任版主需要什么条件呢?

(1) 申请者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地了解和专业知识,

(2) 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 申请人必须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

(4) 论坛申请人的金币积分要达到500分以上。(金币积分只做为参考用,不做必要条件)

(5) 申请人在所申请的版面以及社区应有良好的表现和一定的知名度。

(6)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7) 在特殊情况下,由社区管理员由直接任命
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社区网管的指导和管理。版主必须注意版主的管理,版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事务之规定。随时留意在版主交流区、社区公告区的事项并进行配合。

第二章:论坛版主的义务和职责

(1) 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社区用户守则。

(2) 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并建立其相应论坛的管理规则,包括对灌水者的处罚办法,版规确立后经过社区E搜社区讨论并同意批准后生效,并在精华区内保留备份。

(3) 整理文章: 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删除违规帖子。
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

(十一)卖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

(十二)恶意攻击损害中华地产网和社区形象的;

(十三)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

(十四)干扰正常讨论秩序, (如刷屏,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等);

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4) 编辑精华区:版主有义务阅读将该版网友的帖子,并将其中优秀帖子标为精华,放入论坛精华区,让大家可以随时查阅。应客观、公正、高质、高水平、谨慎、不以个人喜好,不以个人关系、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 一周以上没有精华整理工作的,将视为失职,多次出现此种情况,将被免去版主资格。

(5) 活跃版面,回答问题: 版主应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耐心地多为网友回帖,尽自己的能力解答网友问题。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定期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制定今日主题,活跃讨论的气氛。

(6) 论坛版主对故意捣乱的、发布反动、色情、黑客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删除,不听劝阻的可以将其踢出该版论坛。

(7) 若该论坛内有争吵和不良行为,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并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

(8) 对社区的缺点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

(9) 为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

第三章:论坛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1) 各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社区用户守则,尽量做到每天都上站当值。

(2) 论坛版主应管理所在论坛,维护良好的聊天环境和秩序,对网友态度应热情,耐心、诚恳,多与网友们沟通和交流,秉着“公平、公正、客观”的管理原则,在本论坛中建立良好的版主威信和版主关系,尽量减少使用不得已踢除手段。

(3) 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持系统论坛的秩序,监督论坛里的聊天内容,及时发现和制止发布不正当信息和进行人身攻击、扰乱论坛秩序的个别用户,取消违规用户发言权利或是将其他请出论坛。

(4) 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以下情况版主可以取消违规用户发言权利或是将其他请出论坛。

  1.发布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淫秽等言论的;

  2.散布黑客、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的;

  3.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攻击我党,我国领导人的;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资料的;

  4.干扰正常聊天秩序,经多次警告不听劝告的;(如反复刷屏,发布同一信息重复5次以上等)

  5.恶意攻击损害中华地产网和社区形象的。

    6.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

(5) 踢人前需以聊天公告形式提出警告,警告无效才可以踢。

(6) 为避免误踢、乱踢,管理员可以不接受有关密谈骂人的投诉,不可以踢使用密谈攻击的用户, 对于这类问题可以让聊友自行屏蔽。

(7) 版主之间不允许出现互相踢的情况,否则同时取消资格。

(8) 若该论坛有争吵和不良行为,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
端。

(9) 版主不可以根据个人喜好,或是用于报复来踢人。如有发现,必定取消其管理员资格。版主有义务帮助网友建议良好的聊天环境,对于只会踢人的版主,取消其版主资格。原则上,管理员不对任何带有个人好恶色彩的争论进行评判,只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与破坏论坛秩序的个别用户进行处理;

(10) 为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

(11) 对社区的缺点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

(12) 营造话题,编写聊天消息,吸引大家聊天的兴趣,活跃聊天气氛。

第四章:版主管理十要点

第一, 详读文章,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不得有草草跳过,沧海遗珠之行为;

第二, 顺眼则留,内容不雅或违反善良风俗则砍,不得有恐人报复,瞻顾犹豫之行为;

第三, 珍视作品,尊重作者劳心劳力之贡献,不得有心存轻蔑,嘲讽讥刺之行为;

第四, 勤於整理,定期清除该砍之垃圾文章,不得有视而不见,拖拉懒散之行为;

第五, 鼓励新人,适时给予应有之口头嘉勉,不得有贵远贱近,迷信名家之行为;

第六, 客观中立,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不得有党同伐异,制造舆论之行为;

第七, 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版友,不得有重男轻女,重女轻男之行为;

第八, 放下身段,为版友搭起友谊的桥梁,不得有男拒女约,女推男邀之行为;

第九, 光明磊落,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不得有勾心斗角,互挖隐私之行为;

第十, 拒收馈赠,婉谢不必要之婀谀承奉,不得有陶陶自醉,违反上述守则之行为。

第五章:版主任免程序

(1) 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2) 版主每届任期为三个月,社区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版主,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对于表现好的版主可以连任。

(3) 版主辞职:版主辞职需提前两周在版主交流中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如未按
规定一走了之的,社区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并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版主在辞职的同时,可向社区推荐合适的网友担任版
主,该网友将会被社区优先考虑。

(4) 版主请假: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可以向社区管理员提出。请假单提交到版主交流区中,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

(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版主将受到警告,暂停权限,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被撤销权限者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

1、管理员有重大言行失误,危害网站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2、版主违反社区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3、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

4、版主连续三周没有上站,连续三周未整理未整理精华区,三周没有发帖回帖将被视为严重失职,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社区
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

5、版主若连续一周内未上站,一周未整理精华帖,论坛版主一周内没有发帖和回帖,且没有在版主交流向社区E搜社区请假的,将被视为失职。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将被视为严重失职,社区可解除其版主资格。

6、乱用版主发言发布私人信息的;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暂停权限,撤职的处理。

7、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除因客观原因,得到社区网批准同意)。

8、同一个人不可以申请两个不同的版主名字,一经发现,同时取消;

9、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撤消版主权限,保留申诉权限。经社区网管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恢复,同时根据是否
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

10、被社区认定不再适合担当得版主职务者,撤消全部权限。

(6) 凡涉及失职的版主,网友可以在版务交流中发文列举出证据,或者是社区管理员发现并证实有失职行为的板主,经房产社区审核属实
后,进行一定的处罚。

(7) 版主的任免由社区管理员来考核并执行。


第六章:监督机制

(1) 社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2) 社区网友均有投诉的权力,版主接受全体社区成员的监督。

(3) 社区开辟信箱和专版接受用户的投诉和对社区管理方面的建议。

投诉信箱:sxhouse@sina.com

(4) 对网友投诉的内容:

A、 内容坚持真实准确

B、 不要带有任何的人身攻击色彩、不涉及个人隐私、个人恩怨。

C、 写明的投拆的对象,时间、地址、原由,如有证明人一并请出,证明事情的简单经过。

D、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网友投诉被视为无效投拆,社区E搜社区不做处理

E、 对在社区乱发公共消息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的用户,社区有权在事先不通知本人的情况,暂封他的ID,并保留追究他本人的法律责任。

(5) 定期开展版务审核,凡在审核中不符要求的会长版主将被撤换。


第七章:管理补充规

(1) 版主在任期间无特别原因不得随意要求更改ID;

(2) 提高密码安全意识,切勿使用不纯数字的密码和简单的密码提示;

(3) 退出房产社区之前请清除浏览器的历史记录,以避免密码泄漏;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三秦论坛。其他规则将公告于论坛公告,与本办法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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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报名了   希望能给一个机会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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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hai00770 于 2008-6-1 02:5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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