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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购房团超级群

西安万人购房团征集向政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6: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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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11:29


        2009年9月,我们即将迎来西安万人购房团一周年的日子。

   一年前的2008年9月,当我们面对多年来连连上涨的房价、面对我们购房者一直而且永远处于弱势和不平等地位、面对开发商的霸王条款、面对虚弱无力的个人维权,我本人作为消费者,也多次作为普通的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艰苦的维权。面对广大处于迷茫和相对弱势地位的购房者,我感到有责任和义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为专业和周到的帮助和服务。

  为此,我以个人名义发起倡议成立万人购房团,号召购房者联合起来,保护大家的权益。由此,西安万人购房团活动在新浪网的大力支持下开始在西安风生水起,轰轰烈烈地搞了一年时间。其间,我们带领大家走遍西安大大小小100多个楼盘,以不同幅度的优惠为1500多购房团成员完成了他们安家的梦想,初步实现了我在活动之初的愿望和梦想。

  但是,我们的购房团成员已经积聚到了13000多人,大部分的购房者还是被高房价挡在楼市大门之外,我们的弱势地位还是没有改变……一年来,我在带领大家四处奔波的时候,一直在思考,作为一个民间的购房团,我们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房地产市场的很多顽疾不是我们自身所能消除的,作为西安万人购房团的发起人,作为购房团的专家组成员,我有责任有义务为西安楼市的健康发展尽自己应尽的义务。为此,我再次想到以西安万人购房团联合的力量,把我们一年来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作为建设性的建议提供给我们的政府,希望得到政府的采纳,解决市场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假如这些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处理,这也是万人购房团为西安的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良性发展一份重大的贡献。

  当然,以我一己之力,难以囊括市场目前存在的所有问题,希望大家再次团结起来,积极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保护更多的大多数的购房者的利益而努力。

  在此,我们仍将以新浪陕西房产网、三秦论坛为根据地,广泛征集大家对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健康发展的一些看法、想法、意见和建议,最终将形成数条关于西安房地产市场发展健康的代表性建议,然后以西安万人购房团团体名义提交西安市政府相关部门。我相信三个臭皮相顶个诸葛亮,希望我们能集合13000多名购房团成员的从各个角度提出些建设性的意见,最终形成的10条建议,我们的观点和看法将在《西安万人购房团一周年纪念版暨9月两会特刊》上以专题文章等形式来呈现给大家。你的每个意见我都将邀请专家进行细致解析,为你提供有力理论依据。

  我希望,每一个购房团的成员都能尽智尽力各抒己见,您的意见和建议或许将成为改变房地产市场历史的重要依据,我们相信政府会充分重视我们的呼声和建议,我们也相信,我们的举措对西安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凡的影响和意义。

  广大团员们,让我们再次团结起来,以实际的行动来为西安万人购房团一周年拿出一份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献礼!




                                 西安万人购房团团长  李连源

                                                    2009年8月25日


  参与办法:

  A:直接在三秦论坛» 购房团 » 团购公告里主题贴后面跟帖回复;

  B:也可以致电西安万人购房团购房情报编辑部(电话:88335710-85);

  C:提交电子邮件:
sxhouse@sina.com(注明:关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十条建议征集)。

  说明:

  此次“新浪万人购房团给西安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十条建议征集”活动,实名和匿名均可,建议采用真名,建议一旦被西安万人购房团采用将会免费赠送西安万人购房团城东、曲江、高新、城南、以及西安万人购房团一周年纪念版购房情报,并有精美礼品相送。

建议一: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4:14 编辑

建议商品房预售中产生的‘货不对板’、‘期房炒卖’、‘烂尾楼’、‘一房多卖’、‘重复抵押’等种种弊端使广大购房者对于改革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尽快实行现房买卖的愿望日益强烈。对此,我们强烈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房地产销售管理机制的改进措施,在合适的时机推进现楼买卖,以进一步规范市场,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性跨越。”


此前,2007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提高个贷首付比例,逐步取消房屋预售制度,引起了社会层面极高的关注,此后,深圳等地的有关房地产主管部门有进行尝试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意图后,后在开发商的强烈反对中作罢。


目前,各地都在酝酿出台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的相关政策,我们认为要遏制商品房预售所产生的一系列危害,唯一的方法是停止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我们希望政府制定一个时间表(比如2-3年),逐步提高商品房的预售条件,直到最后取消预售。让商品房与其他商品一样,具备真实的商品属性,真正实现现房交易。

建议二、建议实施一次性装修 取消毛坯房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6:08 编辑

建议:在欧美发达国家,毛坯房属于半成品,不能在市场上销售,而我国仍在销售毛坯房,无形中造成了财力、物力、人力的浪费,而且装修过程中的擅自修改结构,还会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也给购房者带来无穷的烦恼,取消毛坯房可减少二次装修对建筑物的人为损坏,减少重复劳动和材料浪费,逐渐取消毛坯房,引导、鼓励新建商品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采取菜单式装修模式,是未来商品房市场发展的方向。

深圳市率先在全国推广精装房,并正式发布《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纲领(2008-2010)》及9个配套文件和80个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系列文件力争在2010年前取消毛坯房。

为此我们强烈建议西安市政府积极倡导一次性装修,推进住宅产业化,意义非常重大。这样不但减少了扰民(新房出售后,市民陆续对其进行装修,造成了噪音扰民)而且个人装修对房屋主体工程的安全性也有影响。另外,个人装修还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这些都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取消毛坯房,对住宅进行一次性装修,需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响应和市民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带头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开发的保障性住房就带头实行了一次性装修提供给社会。

建议三:建议西安出台购房落户政策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6:09 编辑


建议:在2008年各地房地产市场持续不振的背景下,成都、武汉、重庆、上海、沈阳、洛阳等市政府纷纷实施 “购房落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复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自从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正式实施。自此,中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随之而来的,附着在其上的权利和保障的差别越来越大。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行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不利于我国农业人口城市化顺利进行;“人户分离”的大量存在,也极大地增加了对人口进行精确管理的难度。此外,户口迁移规定过死,难以满足公民正常迁移的需要。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多种社会福利待遇的不合理附加。,人为地制造了身份、福利、权益等等方面的不平等。


西安市虽然亦步亦趋地实行了一系列户口放开的措施,但还是设定了一些完全没有必要的门槛,还远远满足不了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一些城市实行的落户政策并没有产生一些理论家所担心的大量农民涌入城市的现象,我们认为,西安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城市,一个以开阔的胸襟接纳对这个城市做出巨大贡献的外来者和它的的建设者,给他们公平的待遇和名义。

我们认为,西安未来要建设成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未来一段时期人口规模的增长不可避免。鼓励“购房落户”,通过政策引导优势人才迁入,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外省市居民已成为西安市住房市场的生力军,是启动住房消费政策不能忽视的群体。目前在西安出台“购房落户”政策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并经过多年的酝酿准备和各种形式的实验,户籍政策改革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技术上亦完全可行,希望有关管理部门放下思想包袱,抛却部门利益,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户籍制度牵涉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推进户籍这项改革,既符合大多数公民的意愿,也是落实“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这一社会管理目标的必要前提,应当稳妥而积极地推进。

建议四:给小产权一个说法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6:10 编辑


建议城中村改造所产生的小产权房一直是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一个难以绕过的难题。

近年以来,随着西安城市规模越大、城区扩张速度越快,小产权房的问题也就越突出。对于这几个城市小产权房的保有总量“已经到了非处理不可的程度”了。


大量小产权房“既成事实”的现状,很多消费者不了解各个小产权项目的实际状况,盲目购房,结果造成了产权证无法办到,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我们建议西安市政府痛下决心,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处置小产权房的相应“原则建议”,其中之一便是新老划断——对于在建、新建小产权房,一律严格查处、整顿;而对于已经形成规模性入住的小产权房,则要妥善予以处理。“这其中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但在土地属性仍为非国有建设用地上形成规模入住的小产权房,要妥善处理。” 对于这部分小产权房,或者采取补缴部分土地出让金的形式,使其获得合法身份。对于那些新建的小产权房,要象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强调的那样——“一定会坚决处理。”

建议五、让房地产市场信息更透明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6:10 编辑

建议:对于国内的房地产市场来说,由于相关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如购房者对所购买房子的质量、定价、产品成本所知道的信息要少得多,再加上购房者要获得这些信息成本昂贵,因此,为了保护购买者利益不受到侵害,政府就有责任与义务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信息体系,特别是房地产定价信息体系,以便保证购房者的利益不会受到侵害。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我市房地产信息体系还存在不科学、不规范、不标准、不公开、不透明等现象,这既难以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也容易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金融危机在东亚和东南亚某些国家的形成,与商业运作缺少透明性,特别是在核查金融和商业安排上缺乏公众参与紧密相关。”上面这段话是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印度籍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在其1999年出版的经济学着作《以自由看待发展》中谈到1997亚洲金融危机做出的精辟而深刻的总结。

西安房地产市场近二十年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问题,在老百姓中口碑不佳,公众参与更是遥不可及。西安的高房价并由此在民间引起的怨声载道是不争的事实,房地产行业成本构成机制和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的金融机构信贷体系的双重不透明成为高房价的主导因素。

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房地产时都要招标建筑施工队,而开发商招标的前提都必须要求施工投标方拿出一个预算,列出施工过程中将要发生的建筑材料、人工、税费、利润等等所有成本构成因素,开发商再在其中选出认为最优结果的那个工程队作为施工方。

在房产交易时购房者却不能从开发商那里得到一份整个房产开发的合理预算清单,就像开发商对施工方的要求那样,房地产开发成本成了整个行业不可外宣的行业秘密。

一谈到房价高涨的原因,开发商们总是将其归结为含混不清的客观因素,就像前两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成为房价上涨的理由一样,今年开发商给出房价将会稳中有涨的理由是土地挂牌交易制度导致的土地转让价格的上涨。不管是建筑材料价格还是土地转让的价格的变动都有可能导致最终房价的变动这是事实,可问题是房产建筑和开发土地折合到最终产品上每平米的单位成本具体价格是多少却始终无法见诸于阳光之下。

而比成本价格不透明更为危险和严重的是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的由于银行信贷机制不健全的不透明,这不仅是房地产行业的问题,也涉及到包括银行在内的整个金融业的体制性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改善治理它将危及整个中国的经济命脉。

市场经济是一个讲规则的体制,透明性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只有在信息充分透明的情况下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通过市场调节手段达到社会资源最合理的配置才能显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众选择的最优合理性,这也是一个正常社会各方面合力最优性的充分保证。更为重要的是政府维护了社会公正保障了社会稳定,这比什么都重要。也许其他高房价的地区并不需要像辽宁棚户区改造那样由政府投入,只要挤出可能存在的“黑暗成本”造成的泡沫就有可能让更多一些人享受改革成果。

建议六、政府联合银行严格监控房地产企业的资金运作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6:11 编辑

建议:目前房地产市场产品价格上涨,很多企业频频出手拿地,这样就极有可能就会造成新一轮的市场泡沫。目前市场上期房销售占据大部分比例,期房销售制存在一定的风险,对此。邢台、南京、烟台、天津等多个城市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首先能够保证后期配套等费用专款专用,保障购房者权益,不会产生因开发商不缴纳某些费用影响购房者按时入住的情况;
其次政府出台这个措施可能也是出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降低金融机构风险,降低不良信贷率的考虑;最后通过监管控制开发商的资金链,对于抑制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和房价增长过快有一定作用。

同时,对于这部分房屋前期销售款进行有力的监管也可以预防市场风险,夯实房产企业的开发进程。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一旦实施,政府和开发商都必须明确各自在其中的角色,把细节落到实处,真正达到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经营、公平竞争,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的目的。
建议七、严格交房标准,实施《商品房交付使用许可证》制度


建议:多年以来,因房屋交付所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其中包括延期交付、房屋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符、即将交付的商品房消防设施尚未完成安装、约定时间无法办理产权证等。

 2009年6月27日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近罗阳路淀浦河南岸的“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整体倒塌时间更是引起广大购房者的极大震惊和关注。


商品房的建筑质量由谁把关?竣工验收合格由谁说了算?建设工程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交付使用?等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广大购房者关心的焦点问题,


  我们强烈建议对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制度进行改革,一是因为商品房的质量纠纷太多,二是因为商品房与其他建设工程不同,开发商建商品房不是为了自住,



  商品房竣工验收之后就交付给了买受人。买受人是房屋的真正业主,可是的业主并没有机会监督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所以,与其他建设工程比较起来,没有真正业主参加的商品房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尤其需要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把关。


在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建议由市建委牵头,联合规划、房管、测量、土地、通信、电力、园林消防等多个部门组成验收小组,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开发商,同时增加购房者代表,专门对竣工即将交付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验检查,完全具备各项验收标准的项目,由政府部门发给除“两书一表“之外,再发给《商品房交付使用许可证》,这样方可正式交付购房者。 

同时针对验收内容、过程和验收以后出现的问题加以严格细化,规范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改变目前简单的只在办公室以报批文件走过程盖图章走形式的备案制度.

八、加大廉租房建设,增加市场供应量,平抑市场高房价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5:27 编辑

   建议: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但在这些国家,政府对这个重要的民生环节,已经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及政策。

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8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2008年11月12日表示,今后三年内要新增200万套廉租房。

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增加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能对市场房价起到有力的平抑作用。房屋价格与其他商品价格一样最终要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当前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显然与当前住房供应总体偏紧有关,加之一些开发商通过捂盘、发售内部认购卡等手段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气氛,住房价格不断猛涨也就势所难免。而廉租房保障范围的扩大与经济适用房供应的加大,能够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产生影响,房地产市场格局的变化会对房屋价格朝着理性、健康的方向转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此,我们强烈建议,加大廉租房建设,增加市场供应量,从而调节市场供求关系,达到平抑市场高房价的目的,让更多的真正需要房子的中低收入老百姓买到房子。

九、维修基金按成本造价收取,减轻购房者负担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5:54 编辑

    建议:2008年,建设部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从2008年2月1日起,买房时所要缴存的公共维修基金,将不再按照房款的比例,而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比例缴纳。按以往的规定,购房者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此次的新规中确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可见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缴存额依据标准:由“房款”变为“建安费”。

此外,新办法中明确,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实施新规后,公共维修基金缴存额度的计算要比以往复杂。因为每个楼盘的建筑成本是不一样的,哪个楼盘要缴存多少就变得很复杂。

为此我们建议维修基金按成本造价收取,简化公共维修基金缴存的程序,减轻购房者负担。

十、坚决取缔内部认购,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炒作行为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6:48 编辑

建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进行认购,并与客户签订认购书,这种做法被称为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一种非法行为。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之前,以“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以造成为内部员工预留房屋的假象。

“内部认购”是一些开发商惯打的擦边球,在证件不全时,一旦被人问起,就声称是内部认购,不对外销售。业内人士指出,一旦开发商脆弱的资金链断裂,那么买房者不得不面临“钱楼两空”的尴尬局面。目前,为了规避这样的问题,例如天津等地就明令禁止内部认购。

为此我们建议坚决取缔内部认购,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炒作行为。在开发商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订立的认购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五证不全就不具备合法销售资格,就无权以任何形式(包括内部认购)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款项。如果购房人在此阶段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缴纳款项,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办妥五证,则此房屋买卖行为将处于不定状态;如果开发商的资金状况恶化,则购房人所缴纳的款项能否得到足额偿还也是不能确定的。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的预售行为或者内部认购行为均为无效。

建议从以下方面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

1.改当前的营业税为转让增值税,并同时开征消费税。

2.改期房销售制度为现房销售制度。目前的期房销售制度漏洞非常大,是房地产投机炒作的重要土壤之一。这也是房地产商能够获取暴利,同时又能将风险转移到银行和消费者身上的最主要机制。

3.增加信息透明度,严厉打击欺骗行为.

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2:0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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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6 12:05


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绝不仅仅只有这10个方面。

这是我目前能看到的想到对策,并可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是个方面,

希望大家群策群力,积极思考,为我们房地产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期待着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
12# 李团长

不错,很好的建议。不知道政府部门对这些建议将会是什么态度?
加一条:抵制行业垄断,建议房屋面积测量引入市场运作机制。
这些问题一个个都切合房地产市场的要害,提的非常好!

但是,大家都明白,政府向来都是和开发商狼狈为奸的,都是穿一条裤子,政府会采纳这些建议吗?

我持怀疑态度!

不过,不论怎么样,我们都支持团长的义举!
无论怎么说我还是相信政府的,我不反对开发商赚钱,但是要合情合理,要规范化,我支持李团长,我相信政府,我相信市场的规范化是在不停的完善中健全起来的。
西安房地产市场和全国一样,存在的很多问题的确到了应该及早下手解决的时候了

只是我们的政府都忙着卖地收税,给自己盖房子,有谁会记得老百姓的日子怎么过

支持李团长,你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希望这些建议能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能切实给老百姓办一些实事!
购房落户的实施,会让大量外地且能买起西安房子的人拥进,这样会不会导致房价上升,反而造成本地西安市民难以买起房子。
内部认购:是蛋糕还是陷阱?
北方周末报
   近日,有读者反映呼市有很多家楼盘根本不具备销售资格,却从事房产销售活动,针对这一情况,本报记者对一些楼盘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国家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开发商只有在依法取得“五证”之后,才可以进行房产交易活动。
  6月25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了位于新华西街的“西堤观澜小区”。公司楼盘销售人员热情地为记者介绍:“我们这里周边设施相当齐全,超市、医院、学校,应有尽有,相当方便。现在我们三分之二的房子已经售完,您要是购买得尽快。”当看到记者还在犹豫时,这位销售人员又说:“这套房子的价格是每平米4100元,如果你愿意购买,我们可以给您便宜1000元,一下子就能给你省十几万。”如此大幅度的降价,让记者心存疑惑。当记者询问这里的证件是否齐全时,销售人员先是一愣,然后说:“现在我们的证件还没有办齐,还缺少房屋预售证和建筑施工证。8月份肯定能办全证件。”
  当记者以证件不全为由打算考虑一下时,售楼人员随即拿出一份购房协议书,指着其中一条对记者说:“您看看这条,如果到规定期限我们还没有办齐所需要的证件,我们可以随时给您退房。今年年底,我们肯定能拿到所有证件,您说的五证,在我们这边,没有几家是齐全的。”  
  在记者离开该楼盘后的几天里,该楼盘的营销人员一直在给记者打电话,优惠幅度也在不断加大。
  随后,记者又来到石羊桥十字路口的俪城房地产公司售楼部。开始时售楼小姐十分热情,当记者问及这个楼盘是否五证齐全时,她马上警觉地说:“我们证件还不全,目前我们是内部认购,不对外销售。”随后草草结束了谈话。
内部认购多为“擦边球”
  售楼小姐所指的内部认购到底是怎么回事?据了解,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进行认购,并与客户签订认购书,这种做法被称为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一种非法行为。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之前,以“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以造成为内部员工预留房屋的假象。
  “内部认购”是一些开发商惯打的擦边球,在证件不全时,一旦被人问起,就声称是内部认购,不对外销售。业内人士指出,一旦开发商脆弱的资金链断裂,那么买房者不得不面临“钱楼两空”的尴尬局面。目前,为了规避这样的问题,例如天津等地就明令禁止内部认购。
  业内人士指出,在开发商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订立的认购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五证不全就不具备合法销售资格,就无权以任何形式(包括内部认购)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款项。如果购房人在此阶段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缴纳款项,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办妥五证,则此房屋买卖行为将处于不定状态;如果开发商的资金状况恶化,则购房人所缴纳的款项能否得到足额偿还也是不能确定的。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的预售行为或者内部认购行为均为无效。
   “五证”不全有风险
  从法律上来说,“五证”不全的房子是不允许销售的。如果购买了这样的房子,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五证”不全将导致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的许多麻烦,“五证”不全的房屋在购买后安全没有保障。
  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高剑生律师分析认为,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消费者要承担几种风险。首先,消费者可能无法在开发商承诺的期限入住;其次,房产证可能一直办不下来,开发商无休止地拖延,消费者的买卖房产交易无法进行;第三,消费者能不能得到承诺的房子,也是个问题。如果在售房时,开发商已说明该楼盘“五证”不全,但消费者仍然愿意购买,以后如果发生纠纷,过错则将由双方共同承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未取得销售资格的楼盘都向购房者出示购房协议书。但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才是购房协议是否有效的关键,如果开发商在和业主签购房协议时“五证”齐全,那么该购房协议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协议就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任楠)
本帖最后由 花花公子 于 2009-8-28 14:09 编辑

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积弊太深,政府也好,开发商亦好,只有广大的老百姓过的实在不怎么好
面对高速膨胀的物价,面对急速升涨的房价,
谁错?谁对?
这是一个复杂还是简单的问题?
政府是开发商们的牧羊人还是开发商们的猎犬?显然我们被这个错综复杂的现象遮挡了我们的眼睛,我们只能捂着自己辛苦的血汗钱,看着社会就这样飞快的进步着,文明着,然后我们就这么一路的穷酸下去,辛苦下去。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保护我们老百姓权益的政策吗?
我们还是需要一个保护我们老百姓权益的政府呢?

这实在不是一个问题,但这又确实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我们的人民政府啊,你是我们老百姓赖以信任的引路人还是某些阶层的武力机器?
无论政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至少是对开发商有一个警醒的作用吧。
这就是房地产市场的最严重的病灶,要把这些问题解决了,那房地产市场就真是阳光明媚,就真的和谐了
爱你亦恨你,我说不清楚
唯一清楚的是我只能观望你,却无法拥有你
你让我的心碎了又碎,让我梦了又醒,
却一直围绕在你的周围,无法离开。
你是我最强烈的渴望,而我却只能眼睁睁得看着你成为别人的新房
是我错了,还是我本来就不该爱你
你的爱是那么美好,我却无法得到。
爱你,是我心中永远不能奢望的痛!

——献给我心中的房子
我仔细阅读了10条建议,的确是苦心孤诣,深思熟虑,绝对不是应景之作,李团长辛苦了!

这10条建议切中市场要害,站在各个角度来考虑都很说服力,也许有的人会感觉到有些难以接受,当然忠言逆耳但利于行啊

没有行业经验和审慎地思考,是看不到问题的实质,拿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的,有些建议目前实施起来可能要伤及某些人的既得利益,但从这个市场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很多观点和建议真的值得政府部门的重视!

如果这些建议能得到采纳和实施,这将一定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从这个角度来说,李团长像当年的鲁迅一样,在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鼓与呼,在为中国房地产市场进行解剖治疗,冰开出了十味良药,希望政府能懂得良药苦口利于病的道理,广开言路,积极纳谏,并有自我革命的决心,这样的话,这个市场的持续稳步发展就一定能实现!
最后再说一句:李团长,我们永远支持你!
本帖最后由 泡泡糖 于 2009-8-28 12:57 编辑
现在的政府、开发商、媒体、专家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说话,还没有见到能站在一个公正客观的立场来客观、认真地分析市场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的问题,系统地给这些问题给出一个个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李团长能做到这样真是 ...
白骨精 发表于 2009-8-28 10:12


说得好!

深入阐述一下应该是篇很好的文章!

李团长从宏观到微观都做了很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看得出来,全国很多地方的资料都有涉猎,而且吃得很透!

很钦佩李团长!

不仅仅是这这些,还包括他的为人!

支持你的义举!
用心良苦呀,李团长,全体购房团向你致敬!!
提的建议非常好,希望能落到实处 29# 煮木林森

西安市政府应该重视来自草根的呼声!

现在的政府、开发商、媒体、专家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说话,还没有见到能站在一个公正客观的立场来客观、认真地分析市场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的问题,系统地给这些问题给出一个个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李团长能做到这样真是 ...
白骨精 发表于 2009-8-28 10:12


我非常认同楼上的观点!

良药苦口利于病!

政府虽然知道这是良药,长期看也有利于治病,但目前谁也不愿意忍受暂时的苦口之难,所以他们愿意不愿意吃你给开的药还很难说!
希望政府能真正认真听取来自万人购房团这些底层的呼声!

切实为老百姓做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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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升值的中秋月饼 史上最贵!

今年的月饼堪称达到史上最贵。我们吃不吃史上最贵的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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