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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十、坚决取缔内部认购,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炒作行为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6:17 编辑
十、坚决取缔内部认购,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炒作行为 本帖最后由 李团长 于 2009-8-26 16:01 编辑
建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进行认购,并与客户签订认购书,这种做法被称为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一种非法行为。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之前,以“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以造成为内部员工预留房屋的假象。
“内部认购”是一些开发商惯打的擦边球,在证件不全时,一旦被人问起,就声称是内部认购,不对外销售。业内人士指出,一旦开发商脆弱的资金链断裂,那么买房者不得不面临“钱楼两空”的尴尬局面。目前,为了规避这样的问题,例如天津等地就明令禁止内部认购。
为此我们建议坚决取缔内部认购,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炒作行为。在开发商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订立的认购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五证不全就不具备合法销售资格,就无权以任何形式(包括内部认购)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款项。如果购房人在此阶段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缴纳款项,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办妥五证,则此房屋买卖行为将处于不定状态;如果开发商的资金状况恶化,则购房人所缴纳的款项能否得到足额偿还也是不能确定的。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的预售行为或者内部认购行为均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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