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
投资〔2007〕1398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各工程咨询单位: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57号公告精神,现将2007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工作内容
(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注册;
(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
(3)注销注册。
二、注册申请人范围
(1)2003-2007年合法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初始注册的;
(2)已获得注册证,要求变更注册;
(3)已获得注册证,应予注销注册的。
三、申报要求
注册申报软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注册申请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注册申请表》等内容),可直接从
中国工程咨询网(
WWW.cnaec.com.cn)下载。有关注册的具体要求也请登陆该网站查阅。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至16日将申请材料送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
西安市朱宏路南口3号省统建大厦607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陈林 029-87294280
省工程咨询协会:韦小黎、张坚 029-86263182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