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大德地产为逃避税费竟伪造文件
本报记者 费舍 陕西榆林报道
陕西省榆林市一家名叫“大德”的地产企业为了逃避税费,竟串通职能部门,擅自伪造榆林市发改委同文号的立项申批文件,变更立项项目性质后送交该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存档生效。目前,这起以虚假法律文书欺骗职能部门并偷逃巨额税费事件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4月25日,本报记者在榆林市采访时发现,2001年1月,以李德财为法人代表的榆林市大德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该市榆阳区永乐西村十余亩土地,开始启动地产项目。此项目获得了榆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由发展计划委会员以榆政计发(2001)297号文件的形式立项发文。文件标题为:“关于榆林市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商品住宅楼可研报告的批复”。
然而记者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在榆林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档案室里查找该项目的立项文件时,却看到了一份同一文号的假文件。这份文件也是榆政计发(2001)297号,其内容在投资金额、建筑面积等完全一样、惟独将“商品住宅楼”一项变成了“永乐经济适用住宅小区”。
那么,大德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记者为此向税务稽查方面的专家做了咨询。他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在国家政策上享受很多优惠条件,大德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逃避税费及配套费用。
记者随后采访了榆林市规划局局长王建东,王建东承认文件上面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项目选址方面的批复是由他亲笔签名,他怀疑该文件是企业造假,与规划局无关。
记者随后前往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就此求证,该委政秘科科长向记者出示了该文件的原件。原件显示为榆政计发(2001)297号,内容为“关于榆林市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商品住宅楼可研报告的批复”,那么记者此前在规划局看到的同一文号关于对“永乐经济适用房”的批复文件到底是真是假?政秘科科长表示,发改委绝对不可能下发同文号但不同内容的文件。
假文件究竟是怎么产生的?谁又是假文件的炮制者?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
稿件来源:中国现代企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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