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拆迁补偿"官告民"案开审 父子谁签字存争议
郭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现场
随着主审法官宣布“现在开庭”,彬县首例因拆迁补偿协议引起的“官告民”案件于2011年12月15日上午在彬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焦点:原告和被告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原告:父亲委托儿子签字协议书有效
该案原告是彬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被告为彬县城关镇南街村郭家台村民杨成斌。庭审现场,关注该案的郭家台村民参加了旁听。
原告和被告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成了该案的焦点。
原告在向法庭陈述中称城关镇南街村郭家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经彬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成立了拆迁办公室。
原告称杨成斌于2010年7月6日原告彬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与被告杨成斌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由于房屋的所有权人杨永生年事已高,故委托其儿子杨成斌全权代理在协议书签字。因此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
被告:父亲没有委托儿子签字 合同无效
郭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 双方有调节意愿
对于原告的陈述被告代理人予以了反驳,称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委托被告代理行使对其房屋的处置权,协议书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杨永生的合法权益,应属无效合同,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辩论中针对原告提交给法庭的土地审批文件及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被告代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异议。
原被告最后陈述结束后,由于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法庭宣布该案庭后调解,择日宣判。
据悉,郭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占地9.8亩,需动迁住户19户,其中农户10户,居民9户。自2010年5月开始至今已陆续拆迁了15户,尚有四户没有搬迁,本案被告为唯一农户。对于此案的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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