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拆迁 需要妥协与让步
26日,山东省平度市金沟子村向陈宝成家下发通知,“因难以满足陈宝成及其家人提出的超标准拆迁补偿要求,决定不再对其房屋和宅基地进行改造”,而对于是否还拆除其他三个拒拆户,金沟子村将继续征求他们的意见,如果他们不同意拆除,那么村委会将尊重其决定,也将向他们下发最终的不拆通知。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山东平度陈宝成拒绝拆迁事件,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进展,金沟子村委会决定不对其房屋和宅基地进行拆迁。本来是一起拆迁个案,经过舆论的发酵之后,终于演变成为一起公共事件。在此次事件中,有关部门不管是因为受到舆论的压力,还是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在与被拆迁对象陈宝成“对峙”了这么久后,终于能够克制拆迁的冲动,作出这样的妥协让步,这或多或少也算是一种进步。
虽然,有关的法律人士认为“村委会一纸通知毫无意义”,因为村委会无权决定村民房屋拆与不拆,但站在台前的村委会作出的表态,所传递出的信息也许就是那些幕后的相关部门的意见。依据经验可知,在农村土地的拆迁改造中,集体与个体的边界界定,往往就是在村委会与某个人之间。所以,常常可见百分之多少的村民都同意拆迁的表述,以此来印证拆迁的“合理”与必要。
我们有理由相信,绝大多数的拆迁,确实都包含有公共利益,但也不排除一些强拆中难以摆脱地方私利的影子,这往往降低了此类事件的“燃点”。公权因公民授权所产生,因维护公共利益而体现其价值,那么公权部门就应该多考虑民众的生存不易,以更智慧的技巧、更大的耐心来处理此事。毕竟,不能永远指望“强拆”。
因此,“不再拆迁”的类似决定,应该逐渐进入到拆迁改造日常话语中。事实上,相关部门“不再拆迁”的姿态,或许蕴含着一种思维的转变,即,需要各个地方有勇于放弃利益的想法,需要学会尊重个体的选择。
不管什么样的社会,矛盾与冲突都是不可避免的存在。而我们当下的社会正处在快速的转型期,不同的利益群体,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合作,就更需要公权理性。这样才能达成各个社会阶层之间、各种利益群体之间也需要互相理解与妥协,有了这样理性指导下的相互退让,才能让社会在不断的化解矛盾与冲突中,获得平稳的发展与进步。也就是说,社会的和谐需要建立在利益各方妥协的基础之上。也正如农村问题专家党国英所指出的那样:“现在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大家互相妥协的社会。不管社会学也好还是经济学也好,都是承认利益团体的存在的。要解决冲突的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大家坐下来协商讨论。”习惯于强硬的拆迁方就要求学会放下身段,用互谅的态度达成事件的解决,让妥协成为一种解决问题的习惯,才能培育出社会理性的气氛。
具体到这次平度事件,但愿有关方面的让步,不是一次权宜之计。实际上,不少关注此事的人,都少不了这样的担心:平度方面的这次妥协,是不是迫于舆论的强大压力所作出的缓兵之计?当风声渐缓之后会不会故伎重演?但我们更愿相信,平度有关方面是经过权衡之后的作出的理性选择,而不是所谓的欲擒故纵的权谋之术,因为,如果这样下去,不会利于问题的解决,只会将问题再一次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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