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盖好房子,西安金地可能更擅长跟业主打官司
11月8日,微博上出现了一则与西安金地常宁府有关的新闻。
新闻下附的视频里,业主面对着地砖掀开后只有沙土的地面,边凿边感慨,“这就是土,连垫层都没有。”视频中的业主说,花了170万买了这套房子,当初金地常宁府以“洋房”为销售卖点,本以为“洋房”是品质的保证,没想到维修拆开地板后发现,下面都是沙土。
视频中还有和金地常宁府物业通话的录音,物业在录音中表示,他们打算起诉视频发布者。
业主收房时发现房子质量不行,有人拍了视频,没想到开发商的反应是起诉视频发布者。这操作还挺不常见的。
实际上,金地常宁府的新房问题,早在今年10月的时候就已经暴露出来。
10月初的时候,就有金地常宁府业主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投诉,个别业主们还没收房就发现房间渗水,以及一些林林总总的其他小事儿,比如楼距过近、遮挡采光、小区绿化和精装房的材料不符。
针对这些问题,官方给出了回复,表示漏水问题,施工期间开发商就已经发现,并且排查原因安排维修。业主后期如果再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直接向开发商反应。
其他的小问题,如遮挡采光,楼盘沙盘上已经体现出来了,提前告知过业主,没什么问题。绿化和精装,“以前期与市民签订的合同为主,绿化以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随着11月2日常宁府收房开始,业主们发现的问题就更多了。
11月3日,今日头条上有个人账号发布了金地常宁府精装房验收时的图片。
小事件如厨房洗手池的固件是胶粘上的、地面的踢脚线旁边都是砂土,大一点的事件如地暖管后面墙壁的砼结构缺失,都是一些膈应人的装修问题,考验的是业主们的忍受力。细心认真一些的业主,把问题报给物业,可以私下解决。粗心一些的业主可能也就认命了,自己再完善一下。
如果都是此类问题,那还没有什么,重磅视频出现在11月4日,抖音出现了一条常宁府业主蹲在地上刨地,地砖下都是沙土的视频。
在另一则视频里,一位常宁府女业主说,她家也是这个问题,刚交房的时候没发现,后来因为漏水维修,工人打开了地砖,他们才发现地砖下是沙土。拍摄过程中,维修工人还阻止业主。
地砖下的沙土,有人辩解是铺地砖的新手法——“干铺”。这种手法考验技术,比常见的水泥砂浆铺地要贵一些。然而视频下出现了华商网引述开发商的回复:“垫层水泥与沙子配比不对,已联系业主进行维修。”
其实,除了地砖下是沙土,业主们还提出了其他问题:承诺建成后有1米宽的绿化带只有30公分了,有一楼业主家的一扇窗户甚至开向入户大堂里。有业主把所有问题都列在一张表格里,底下有遇到问题业主写下了自己家的房号、姓名、电话,还摁压了手印,已证明房子所有问题的真实性。
这不是金地作为开发商第一次这么强硬对待业主。
在裁判文书网上,有两则金地和业主的判决书。虽然是两则判决书,但实际上是金地和一位业主的交房纠纷,分别是2017年的二审判决书和2018年的二审再审申请。
我们根据这两份判决书大概梳理了这场纠纷的全貌。
2010年3月4日,殷某与金地公司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曲江金地芙蓉世家的一套房产,建筑面积218.63平米,总额3246656元,也就是324万多。殷某付完首付后,以按揭形式偿还后期款项。
合同约定,金地应该在2011年4月20日之前,将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殷某,并规定,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的,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012年9月2日,殷某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房屋出现了漏水问题。
2017年5月25日,殷某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表示虽然金地于2014年4月5日发出交房通知,但是房屋并不符合交房条件,漏水严重。殷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请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162952元,也就是116万;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殷某一审胜诉,法院判决金地支付违约金,并支付诉讼费。
一审法院判决干净利落。由于金地交房时漏水严重,业主拒绝收房,要求金地维修,却迟迟未得到答复。事件错在金地,按照合同,理应赔偿业主损失部分。上诉费用不菲,共15267元,业主因为开发商的错误被迫承担这部分金钱损失,也理应由金地负责。
时隔不久,金地重新上诉,表明不赞同一审裁决。从他们给出的上诉理由,可以看到一家大型企业是如何玩转词句,在细微处做文章。
金地就漏水问题的主张是,业主殷某并没有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房屋存在漏水问题,以及是否因为这次漏水而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实际上,在一审中,业主殷某出示了收房登记报表,上面记录了收房时遇到的问题,并附有验房时的签名。
其次,金地就业主究竟有没有资格拒绝收房提出了异议,他们列举了几点看法:
首先,交付房屋前,金地已经取得了竣工备案表,符合交付条件,业主殷某没有接收房屋的后果应该由她自己承担。金地方拿出了《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解释,仅在涉诉房屋存在主体质量问题时,殷某才有权拒绝收房。在本次案件中,他们认为业主没有指出房屋主体存在问题,就不能拒收房屋。
其次,金地提出业主并没有拿证据说明损失到底有多少,公司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业主的房子漏水,业主本人也有维修的义务,但因为她也没有及时维修而导致问题更严重,错不全在金地。
2018年11月末,金地赢得了二审。
在他们提出的所有主张中,将语言玩到了极致:
怎么证明房屋的主体结构有问题呢?漏水就不能算主体结构出问题。
就算出了问题,业主要求赔偿,金地作为开发商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质问,怎么确定多少损失是由我们造成的?业主又没有证据。
最让人觉得无语的是金地针对漏水维修的辩解,翻译过来的意思是:这个房子漏水了,你也没修,房屋损失的军功章也有你的一份。
二审后的结果是,业主不但没有得到赔偿,还得自己支付一审受理费15267元,还有二审受理费14399元。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半年多后,殷某又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这次经过律师更细致参与,殷某提出金地的西安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只能说明整栋楼整体验收合格,并不能说明她家验收合格。以及,金地提出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解释有误,这条规定针对的是买受人接收房屋后的结果,她一直没有接收房屋。所以不适用这条司法解释。
2019年7月末,省高院同意了殷某的再审申请,指令市中院重新审案。
判决书里的内容算是告一段落,但是对业主殷某来说,一切都没到可以说结束的时候。再审申请已过,再审的结果还未出,再审又是一次艰难的战争。而从这则案例里,其实可以看到普通业主和开发商打官司实在不是一件划算的事。
从时间成本看,业主殷某2010年买房,2012年验房发现问题,2017年将金地告上法庭,2018年11月金地上诉,2019年7月殷某申请二审再审申请,而二审再审申请现在还没开始,时间跨度将近10年。开发商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处理相关事件,普通业主即使请了律师,也是势单力薄,收集证据、打官司,还要兼顾工作家庭、日常生活,时间耗不起,越耗成本越高。
从金钱成本来看,一审和二审的费用加起来一共将近3万,如果不是最终胜诉,这笔钱也要由业主自己承担。3万的数额说大不大,说少也不少。
从殷某的例子就能看出当业主收房遇到困难时金地的强硬,而且还很难告赢,在2010年就花了324万买了218平米的业主殷某,绝对算是城市中产,她拿出了10年时间和开发商纠缠到现在,时间和金钱都付出了,还没得到结果。
面对开发商们的碾压,普通人、城市中产,就算鼓起勇气,真的打官司,衡量诸多因素后,也大概率发现结果不划算。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和人家拥有专业法务部门,良好的合作律所的大企业较量,从开始就没有胜算。最好结果也不过是惨胜而已。
秦小楼点评:在秦小楼看来,买房是大事,买房中遇到问题,一般业主都是投诉无门,或者说一直维修拖延,金地此次出问题,已经让购房者对金地的品牌持质疑态度,甚至有网友买了金地其他的楼盘,即将交房之际调侃的说,是不是先了解下法院的门超哪开。金地质量问题,同时给大家敲响警钟,交房的时候一定要找个专业的验房团队,和业主一起交房,这样才能最小程度为业主后期的入住保驾护航,金地此次事件是否继续发酵,且看金地处理问题的态度吧,让我们大家持续关注该时间最终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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