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月22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系统“下基层、解民忧、暖民心”专项行动媒体通气会,入冬以来,我省民政系统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用心用情用力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2亿元,为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提供资金支持。”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表示,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针对务工无着、寻亲不遇等基本生活临时遇困人员,打破户籍限制,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措施,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戈养年表示,为保障冬季严寒气候困难群众生活,在3月底前各地可暂停开展低保动态退出工作,对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无异常的低保申请,可先行纳入救助范围,待冬季过后再进行入户核查等后续流程。全面提升临时救助时效,对不超过200元的小额临时救助,可由村(社区)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直接实施。
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补齐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短板,下达资金6687万元,将集中照护对象由特困供养人员拓展到低保家庭中完全失能老年人。下达省级财政资金2600万元,完成1.8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同时,下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8亿余元,确保全省3666名孤儿、709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同时,结合寒假新年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2024年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自2023年11月1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启动以来,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街面巡查频次,出动工作人员2万余人次,出动救助车辆6466次,设置开放式救助服务点和临时避寒场所1159个,成功寻亲403人,救助各类求助人员5114人次,其中在站救助4309人次,站外救助805人次,有效保障了流浪流动人员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
在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进一步改善困难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自2024年1月1日起,我省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100元,提标幅度达到了66.7%。及时下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协调省财政厅提前下拨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全年资金的70%,即4.3亿元,确保补贴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戈养年表示,春节前,集中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和民政服务机构慰问活动,乡镇(街道)、村(居)将对特殊困难群体慰问实现全覆盖。春节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迎新春 送温暖”系列活动,与民政服务对象共迎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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