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 六千无房户租房有补贴
人民日报》西安6月19日电(《人民日报》记者王科报道)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力度,西安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今年先解决6186户无房户家庭住房租赁补贴问题,到“十一五”末,全部解决城区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西安市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问题高度重视,##Detail_Page_AD##“十五”期间,全市共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面积55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97亿元。2005年全年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14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8亿元。
根据2005年西安市13区县的城镇低保家庭住房情况的普查结果,城6区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即人均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共计12995户,其中无房户为6186户,住房困难户为6809户。针对这种情况,西安市决定2006年先解决6186户无房户家庭住房租赁补贴问题,从2007年开始,逐步解决12995户人均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问题,2010年全部解决。
西安市出台了四条具体的措施:(一)近期出台重新修订的《西安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二)加大政府投入。从每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在二级市场收购一部分二手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房源,以实物配租的形式,对低保无房户中无子女军烈属、孤老、严重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予以保障。(四)加强廉租住房项目管理。制定有关申请、审批和退出的管理办法,保障政府资源切实落实到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
编后
惟有安居,方能乐业。然而,少数地方的廉租房让困难群众“看得见、摸不着、住不进”,有些经济适用房甚至成为权力寻租的载体,群众对此很不满。
西安地处西部,又是古城,在资金调度中困难肯定不少。但他们制定了解决住房困难的明确目标,从调整结构到规范建设全方位推进,使“中央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到群众身上”。他们的实践表明,贯彻“国六条”,首先一条就是认识到位,将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联系起来,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联系起来。只有这样,进度才会有要求,操作才会有抓手。(原载6月20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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