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毫无意义的房价“涨幅总体放缓”
提起房价,给人的印象就是梦魇。多少人都不敢计算,如果没有外来力量帮助,仅靠自己的合法收入,不吃不喝多少年才买得起一套房子。更可怕的是,关于房价,越来越难以听到哪怕一丁点儿好消息。譬如,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第三季度我国房屋销售价格情况。今年第三季度,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了5.5%,涨幅比上季度低0.2个百分点,比第一季度则大幅回落1.8个百分点。国家发改委认为,全国房价涨幅总体放缓。(《京华时报》)##Detail_Page_AD##
发改委无疑认为“涨幅总体放缓”就是调控出了成绩,然而这沉甸甸的6个字,却加剧了购房者的恐惧。
恐惧来自于对比标准的变化。数据中说,在第三季度,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了5.5%,涨幅比上季度低0.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第二季度的上涨幅度为5.7%。假设第一季度末的平均房价为3000元/平米,上涨5.7%后,第二季度末的平均房价为3171元/平米;第三季度在第二季度的基础上涨了5.5%,第三季度末的平均房价为3345.4/平米。也就是说,相比于前一季度末的房价,第二季度只涨了171元/平米;而相比第二季度末的房价,第三季度却涨了174.4元/平米,虽然第三季度的涨幅不如第二季度,但因为基数不同,导致第三季度的实际上涨金额高于第二季度。平均房价越高的地方,实际金额上涨得越多。
一把铁锁锁住了秘密,为什么相关数据一次又一次展示着利好,而购房者遭遇的现实却是,楼盘的实际价格一个劲儿地上扬,购房者的负担越来越重。释放秘密的钥匙就是数据发布者与购房者的衡量标准不一样,前者的衡量标准是涨幅,而后者的衡量标准是捏在手中的现实得不能再现实的钞票。
借用一句很时髦的话,虽然统计房价涨幅是国际惯例,但考虑现实国情,简单接轨是不行的。所谓现实国情,就是中国房价与普通公众的合法收入不比正例,使得房价成为压在他们头顶上的一座山,使得关于增幅的统计失去了实际意义。
公众其实不在乎中国房屋的绝对价格与发达国家是否接轨,公众真正在乎的,是希望入住的房屋价格与自己现实的合法收入接轨,希望两者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所谓调控房价,也就是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控后,房价与公众收入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比例水平上,于是绝大多数公众能尽快住进自己买得起的房子里,除去供房,还能用剩下的一部分合法收入维持家庭幸福美满的生活。而不会在咬紧牙关付了首期后,为了供房子,不能不一辈子勒紧裤腰带做房奴,甚至相当部分人连当房奴的资格也没有。
所以,考诸中国现实,最能体现公众购房压力大小,最具参考意义,最能指引未来调控方向及衡量政策调控成果的统计标准应该是平均房价与公众平均收入的比例,在不同时间段,比例提高了还是下降了。这样统计,不仅考虑了房价这一变量,而且也考虑了公众平均收入这一变量。不同区域、城市也应同时发布本地区、本城市的相应统计结果。
在部分大中城市房价与公众收入完全不成比例的前提下单纯统计房屋绝对价格的增涨幅度意义不大,更不能用来衡量调控政策的成败,天知道“涨幅总体放缓”是因为调控政策有效,还是因为公众的支付能力确实到了极限,终于迫使得“涨幅总体放缓”。
第三季度,全国房价涨幅总体放缓,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只上涨了5.5%。不知道这是否也能直接算是调控出了成绩,但普通公众却一定不会觉得利好,反而,他们立刻能体会到这一组数据的冰凉:当他们在这些城市里买一套90平米的房子,大约又需要比上个季度多付少则1万有余,多则10来万的房款。不知道,他们收入上涨的幅度是否达到了这个比例。毫无意义的房价“涨幅总体放缓”
提起房价,给人的印象就是梦魇。多少人都不敢计算,如果没有外来力量帮助,仅靠自己的合法收入,不吃不喝多少年才买得起一套房子。更可怕的是,关于房价,越来越难以听到哪怕一丁点儿好消息。譬如,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第三季度我国房屋销售价格情况。今年第三季度,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了5.5%,涨幅比上季度低0.2个百分点,比第一季度则大幅回落1.8个百分点。国家发改委认为,全国房价涨幅总体放缓。(《京华时报》)
发改委无疑认为“涨幅总体放缓”就是调控出了成绩,然而这沉甸甸的6个字,却加剧了购房者的恐惧。
恐惧来自于对比标准的变化。数据中说,在第三季度,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了5.5%,涨幅比上季度低0.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第二季度的上涨幅度为5.7%。假设第一季度末的平均房价为3000元/平米,上涨5.7%后,第二季度末的平均房价为3171元/平米;第三季度在第二季度的基础上涨了5.5%,第三季度末的平均房价为3345.4/平米。也就是说,相比于前一季度末的房价,第二季度只涨了171元/平米;而相比第二季度末的房价,第三季度却涨了174.4元/平米,虽然第三季度的涨幅不如第二季度,但因为基数不同,导致第三季度的实际上涨金额高于第二季度。平均房价越高的地方,实际金额上涨得越多。
一把铁锁锁住了秘密,为什么相关数据一次又一次展示着利好,而购房者遭遇的现实却是,楼盘的实际价格一个劲儿地上扬,购房者的负担越来越重。释放秘密的钥匙就是数据发布者与购房者的衡量标准不一样,前者的衡量标准是涨幅,而后者的衡量标准是捏在手中的现实得不能再现实的钞票。
借用一句很时髦的话,虽然统计房价涨幅是国际惯例,但考虑现实国情,简单接轨是不行的。所谓现实国情,就是中国房价与普通公众的合法收入不比正例,使得房价成为压在他们头顶上的一座山,使得关于增幅的统计失去了实际意义。
公众其实不在乎中国房屋的绝对价格与发达国家是否接轨,公众真正在乎的,是希望入住的房屋价格与自己现实的合法收入接轨,希望两者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所谓调控房价,也就是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控后,房价与公众收入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比例水平上,于是绝大多数公众能尽快住进自己买得起的房子里,除去供房,还能用剩下的一部分合法收入维持家庭幸福美满的生活。而不会在咬紧牙关付了首期后,为了供房子,不能不一辈子勒紧裤腰带做房奴,甚至相当部分人连当房奴的资格也没有。
所以,考诸中国现实,最能体现公众购房压力大小,最具参考意义,最能指引未来调控方向及衡量政策调控成果的统计标准应该是平均房价与公众平均收入的比例,在不同时间段,比例提高了还是下降了。这样统计,不仅考虑了房价这一变量,而且也考虑了公众平均收入这一变量。不同区域、城市也应同时发布本地区、本城市的相应统计结果。
在部分大中城市房价与公众收入完全不成比例的前提下单纯统计房屋绝对价格的增涨幅度意义不大,更不能用来衡量调控政策的成败,天知道“涨幅总体放缓”是因为调控政策有效,还是因为公众的支付能力确实到了极限,终于迫使得“涨幅总体放缓”。
第三季度,全国房价涨幅总体放缓,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只上涨了5.5%。不知道这是否也能直接算是调控出了成绩,但普通公众却一定不会觉得利好,反而,他们立刻能体会到这一组数据的冰凉:当他们在这些城市里买一套90平米的房子,大约又需要比上个季度多付少则1万有余,多则10来万的房款。不知道,他们收入上涨的幅度是否达到了这个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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