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建房:"人人想搭车 人人怕买票"
三年前研究生毕业的李河南现已是福建省某省直机关的一名公务员,他工作稳定,收入不低。工作三年仍买不起房的李河南近日投奔了福州“明萌个人合作建房筹备组”(简称“明萌”)。在房价疯涨的今天,价格低廉的个人合作建房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利好消息。
王阿忠说,由政府认可的土地使用者只是房地产开发商,而不是所有合作建房的参与者,只有具备资质的开发商才能去买地,而开发商买地的钱又来自个人的凑份子,谁都不能保证开发商会不会拿着这笔钱去贷款或干别的事。其次,房屋建好后,在产权证办理上,由于政府部门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直接面对的是开发商,而不是所有合作建房参与者,致使合作建房参与者一开始就陷入被动。
“个人合作建房之所以选择与开发商合作,主要是组织者对房地产建设不熟悉造成的。如果对资金管理、建房程序都了如指掌,合作建房组织在取得地块后,即可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建房,不必绕这样的‘弯路’。”林忠华说。
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晓彤认为,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实际上类似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法规,个人合作建房必须走与开发商合作开发的路。
一道未解的“应用题”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目前对个人合作建房现象的态度是:既不鼓励,也不反对。只有个人合作建房组织者仍在四处奔波,试图壮大队伍,梦想成真。
王阿忠说,从理论上来说,个人合作建房行得通,对当前节节攀升的房价也将起到抑制作用。但个人合作建房毕竟是民间组织行为,参与者众多,极易出现失控局面。一是在融资上,缺乏监督机制,极易被少数人控制,很难排除这么大笔资金被挪用甚至更为严重的行为;二是在具体操作上,房地产开发毕竟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事,在项目管理及后期的水电物业等配套设施上是否有能力跟进,这对组织者以及参与者来说,是一个挑战和考验。
王阿忠认为,再从全国的个人合作建房实践来看,大连的个人合作建房被叫停了,长春的偃旗息鼓了,深圳的个人合作建房最终走了一条收购二手公寓楼的“捷径”。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合作建房仍是一道未解的“应用题”。
林晓彤认为,个人合作建房显然是一条违背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倒退之路。个人合作建房现象是目前房地产市场供需不平衡的特殊时期的产物,不代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一旦房地产市场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房价理性回归,个人合作建房也就没有了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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