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委:销售房屋节能信息须在显著位置公示
今后,西安开发建设项目在销售期间必须将民用建筑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信息在房屋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日前西安市建委就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做出明确要求。
从今年2月1日起,凡新申请开发建设项目预售手续的建设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前,取得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共同监制的《西安市建筑节能公示牌》。
- 热点资讯
- 2025-08-25迎开学!西安这些新学校即将亮相
- 2025-08-26滨江翡翠城 | 117㎡四室端厅享豪宅体验,新品样板间全城绽放!
- 2025-09-11公租房报名!西安市住建局最新通知
- 2025-08-18我市扎实推进“保交楼 保回迁”各项工作
- 2025-08-20深化建筑业改革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