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限购不应盯紧户籍 委员建议与居住年限挂钩
限购令与户籍挂钩,加剧了不公平,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是对外来人员权利的剥夺和歧视!”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说。
在本轮限购令中,各地主要对限购人群、购房套数做出了规定,其中户籍成为已公布“限购令”城市的重要调控手段。
朱征夫说:“户籍制度多年来的实施结果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因为它承担了过多的附加功能,不仅包括户口登记,还包括入学、就业、医疗、社保等。目前各地改革户籍制度的基本方向是减少户籍登记的附加功能,可是现在与房屋限购措施挂钩只会加剧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限购令与户籍挂钩的做法,背离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
如果不以户籍作为依据,又该怎么办呢?
朱征夫建议,可考虑把与户籍挂钩改为与居住年限挂钩,如规定在本地居住两年以上的居民可在当地购房:“一来这样对所有公民同等相待;二来居住年限能证明居民与当地的密切联系和购房的实际需要,同时也同样能达到限制外地资金投机炒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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