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支持保障房项目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昨天,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今年管理中心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拟在全市征集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1、项目已列入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年度计划 (单位集资建房项目除外)、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计划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计划;
2、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近期可取得,年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的借款人须是政府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或已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开发资质,且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借款人是政府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并已明确还款来源。
希望符合条件的项目,于3月31日前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353930 8835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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