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范房产交易秩序 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房产中介可要注意了,今后不但要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还要与房地产商一样按照要求公示价格信息……
日前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转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对房地产交易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新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不按要求公示价格信息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必须要有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通知》要求各地不断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租赁房源、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隐瞒真实房屋租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过快上涨,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
从即日起至11月,我省各级房地产、价格主管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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