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保障房质量责任终身制 违规按上限处罚
为确保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将由省住建厅对事故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连发的地市,对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设立专职监督工程质量机构
省住建厅成立由主管副厅长“挂帅”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同时设立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合署办公,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状况实施督查,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受理处理有关投诉;每月将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每季度向省厅报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同时各地也将成立相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和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保机构健全、责任到人,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有关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同时,建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
违法违规行为按上限处罚
各地将根据本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做到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覆盖,不留死角。
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按照相关处罚规定的上限进行行政处罚,并要在媒体上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一年内不得再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热点资讯
- 2025-06-10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 2025-05-29多地职能部门约谈饿了么!
- 2025-05-26财政部: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城市更新支持
- 2025-05-26国家发改委:今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6月下达
- 2025-06-16央行:5月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83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