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保障房 实行退出机制
13日记者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七种情况下,已取得保障房资格的家庭办理退出手续。
他们是:虚构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取得保障性住房的;违规出售、出租、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房租金的;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其他违反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由住房产权所有部门或单位收回或回购保障性住房;已经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购买其他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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