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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建保障房进度慢 将延缓预售证发放时间

2011年09月24日 07:03   来源:新京报

  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房,如果未按期开工或建设进度慢,其商品房将暂缓办理预售许可证。22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保障房项目的开工建设。

  防止先建商品房后建保障房

  2011年年初,北京确定了新开工建设和收购20万套各类保障房的目标。目前,今年保障房开工数量已经超过18万套,达到预定全年任务的90%以上。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保障房项目有些是集中建设的,有些是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此次下发通知,是为了防止配建保障房的商品房项目中,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先建设商品房部分,造成配建保障房建设缓慢。

  “另外,虽然今年20万套的开工总量已经接近完成,但仍然需要加快开工和建设进度,让项目尽早竣工。同时,今年还要努力在20万套的基础上超额开工。”该负责人说。

  根据该通知,保障房项目要力争实现“当年供地,当年开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的,要优先建设保障房,保证其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不低于同期商品房。

  市住建委要求,开发商在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时,应明确列出各类建设内容的建设时序,并确保建设时序内容与该项目建设协议中约定的保障房建设进度,保持一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住建部门对该建设方案将不予备案。

  保障房进度不达标缓办商品房施工许可

  同时,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房的,住建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时,将审查配建的保障房是否按照建设方案中建设时序的要求开工,建设进度是否符合建设方案要求。

  “对于保障房未按建设方案中建设时序开工,或建设进度不符合建设方案要求的,我们将督促开发商整改,而且将暂缓办理其商品房项目的施工许可和预售许可等手续。”该负责人说。

  此外,对于其他保障房项目,如果其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未达到全年既定目标,经督促后仍未达到整改目标,住建部门可以限制该开发商参与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暂停办理施工许可、预售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手续,直至整改合格。

责任编辑: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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