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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区住户晒萝卜常被偷 无奈后出通缉令

2011年11月27日 08:55   来源:王志刚 张蓉

  听说过偷黄金,偷文物的,您肯定没有听说过偷萝卜的;见过警察开出的通缉令,您一定没见过这样的一张为偷萝卜人量身定做的“通缉令”,在西安东郊的一个小区,今天(11月26日)就出现了这样一张温柔的通缉令。

  我现在是在东郊的一个小区,在15号楼一单元的门框上有这么一封信残缺不齐的一封信,信上的标题写的是“致想吃萝卜人的一封信”,第一行,我们可以看见,你真想吃萝卜吗?你可以告诉晾萝卜的人。“但是你要是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偷偷将别人辛苦晾的萝卜拿走。这虽然不是什么大事情,萝卜几毛钱一斤,真不值钱,但是认得品德值钱,这是个人的道德问题。”

  虽然这封信残缺不全,但之前有网友已经拍了照片并上传网络。从这封信里,主人没有因为丢失萝卜大动肝火,更没有恶语相向,反但是显得温柔劝说,难怪有网友戏称:这就是萝卜体的通缉令!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这位丢萝卜的人,她就住在这栋楼上,因为不想破坏邻里之间的感情,她不愿面对镜头。

  当事人:没啥意思,为这一点点小事,都过去了,我就在地下室用一个绳子晾着呢。

  住户告诉我们,她把萝卜晾在了我身后这个楼梯的楼道里边,可是她每天晚上收萝卜的时候,发现这个萝卜越收越少。

  住户说,萝卜不值钱,但在自个儿家门口丢东西,心里有点儿不满,“希望你不要为这一点儿的小事情,影响你们的家人和孩子们连你自己吃萝卜的心情。因为吃的时候,你的良心会受到责备,这是你不劳而获,你们吃起来的时候良心不安,心跳加快。”

  小区住户:不值钱的东西,犯不着拿这东西,犯不着。

  小区住户:这个不太合适,哪怕你拿走一个纸箱子,你也要给人家主家打个招呼。

  小区附近的一家菜店,这里的店主告诉我们,现在市场上红萝卜的价钱是每斤六七毛钱,白萝卜是每斤五六毛钱,这位住户买了40斤萝卜,加起来只不过是二三十块钱。

  您瞧,就像住户说的,就这么大点儿事,这位拿了萝卜的人,不指望您偷偷把萝卜还上,但是必须该好好反省反省。

责任编辑: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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