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太乙路街办植树节收绿化费 56个商家共11万
华商网友“lost”曝光的绿化费清单
2月27日,华商网友“lost”在论坛曝光了一份太乙路街道办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的相关文件,引发网友质疑,该街道办绿化站主任称:该费用不是强制征收,而是在单位未完成绿化任务时才要缴纳的。而这笔费用街道办只是征收,收取完成后要交纳到财政部门。
网友曝太乙路街道办借植树节收费
网友在题为《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办借植树节强收费》的帖子中曝光了这份收费文件的全文,第二页第一段的结尾明确写着:“积极配合街道办开展‘3·12’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做好以资代劳绿化费的收缴工作。”并在通知最后附了一份缴款清单,共计116300元。
网友“lost”为此质疑道:“植树节快到了,本来植树就是自愿的,但是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各商户发出通知要求收费。现在把文件曝光,请各位评评理”。他的话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认同,网友“桑榆情”认为:“各单位负责自己社区栽树,街道办收费干什么?”另有网友“纽约人在西安”称:“唉,真是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而这种情况,在网友“新格网络”看来:“这植树节也收费呀!还真明目张胆呀!”
太乙路街道办:收费是上级规定,单位植树后可免交
“以资代劳绿化费”到底是什么费用?记者电话采访了太乙路街道办环保绿化站办公室主任王琪,据王琪介绍,以资代劳绿化费并不是社区自行收取,而是区市容园林局及区绿化委的统一规定,如果街道单位完成自身绿化任务,即可免交该费;同时如果单位觉得费用征收过高,可以提出申请。
“很多单位不是很看重绿化任务,往往无法完成绿化任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会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而这笔费用我们是要交纳到财政机关的,并不是自行保留使用,”王琪介绍说,“在完成一年绿化任务后,同时要保证所种树苗成活三年。在这种条件下,即可免交该费,不过我们更提倡各单位自行植树。”
市园林局:收“以资代劳”费是国务院的政策
根据网友提供的文件上的信息,记者联系到了西安市市容园林局,被告知该款项的主管部门是西安市林业局造林处。随即。记者采访了西安市林业局造林处,造林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道:“‘以资代劳’的政策是国务院颁布的,符合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这笔费用是按照单位人员规模收取,一般不会太高。”
记者在网上查询了国务院有关“绿化费”的文件,在1982年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第九条规定:“对义务植树,各单位每年都要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据实上报。绿化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评比,成绩优异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的,所在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补栽,或者给予经济处罚,整个单位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并由当地绿化委员会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不过在文件中,记者并没有找到绿化费征收的详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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