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政策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

2012年06月26日 0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6日上午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会上表示,一些常委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十万多亿元,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地方应严格遵循编制预算不列赤字的原则,对地方债务应从严规范。据此,修正案草案删除了一审稿中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明确“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根据草案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责任编辑:余湛奕 张蔚然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6-04-29长红的背后,招商林屿缦岛如何重定改善标准?
2026-05-13960组家庭的共识,招商蛇口如何用“笨功夫”赢得人心
2026-05-01向上不歇,热力不止 2026 大夏 UP 楼宇登高挑战赛圆满收官
2026-05-12国务院办公厅: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条例
2026-05-08金泰恒业五一黄金周认购额同比劲增128%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