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装修新条例规定中午晚间禁止进行有噪声装修
记者从11月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装饰装修作业。
《条例》规定,房屋使用者在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需要拆改室内供暖、燃气管道的,应当征得供暖、燃气管理机构同意;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装饰装修作业。
《条例》还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热点资讯
- 2025-05-06引爆五一!实景美学样板间开放的背后,看紫雲境如何重构主城生活标准
- 2025-05-19中铁置业重磅出手,10.3亿元拿下曲江压轴低密热土
- 2025-05-15年内首次降准落地!释放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
- 2025-05-16多地公布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 2025-05-16重磅!西安公积金发布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