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拉链路”占道施工或缴保证金
减少占道围挡面积,围挡内不得设置办公居住区域;水电气暖施工须同时进行,道路不得重复开挖;道路开挖将由交管部门进行审批……记者昨日从市政府了解到,我市将出台新举措治理占道围挡施工。
水电气暖施工同步进行
昨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岳华峰带领交委会、市政、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对我市的交通管理和占道施工情况进行调研。
占道施工主要集中在城市主、次干道,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一大诱因。2012年1月1日至12月15日,我市市区共计开挖656处,较去年增加了55%。
随后召开的专题会议决定,此后新修道路水、电、气、暖等相关管线建设必须与道路修建同步进行。如需占道施工挖掘道路,水电气暖等工程必须同步进行,严禁出现道路重复开挖现象。如果不能同步施工必须上报市交委会进行审批。占道围挡在设置中要注意细节,拐角处尽可能设置成圆形的方便车辆从此通过,不得在围挡内设置办公住所和建筑材料堆放区域。
拟试点占道挖掘保证金制度
同时,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挖掘占道管理中的备案制度改为审批制度,市政所辖道路、高新区等五区一港两基地及交通系统所辖道路等,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科学评估施工工期后,制定交通组织和管理方案,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设施等方可施工。
我市还将建立工期测算进度评价制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聘请专业工程师,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科学测算需要占用道路的时间和面积,确定开工和恢复路面通行时间等。
针对一些施工单位存在乱挖乱占、超挖超占和不按期完工等问题,我市拟试点实行占道挖掘保证金制度。按照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对超面积占道、超时限施工、围而不建等违规施工行为扣除相应的保证金额,对提前完工者予以奖励。
部分项目白天通行晚上施工
对城市大型重点工程项目、抢修抢险施工项目,实行昼夜24小时施工。路面勘探、路牌设置、路面维修以及下水道维护、自来水维修等小型施工开挖项目,以及主干道、交通流量大的道路施工,实行夜间作业施工、白天恢复路面。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备案登记和信用登记评价,进行施工期间交通安全、缓堵保畅措施落实的监督,对施工作业单位出现超时限占用、超面积占用、未经审批非法施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施工申请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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