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西安禁止无标车上路
2013年内,西安市将在全市所有二环路口布控汽车尾气监测站点,严格监测无标车黄标车行驶状况。同时,自2013年1月1日起,西安市禁止无标车上路行驶,二环路区域内早7点至22点限行黄标车。提示黄标车司机按规定行驶,无标车车主尽快免费申领环保标志。
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 申领环标全免费
今天,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的通告》,自2013年1月1日起,黄标车7时至22时在二环路(不含二环路)内禁止通行,无标车禁止在西安市区域内上路行驶。该中心提示提示黄标车司机按规定行驶,无标车车主尽快免费申领环保标志。
同时,该中心副主任调研员李戈莹向记者表示,截至到2012年12月28日,西安市环保标志发放总数近170多万枚,西安市目前无标车约为1.5万辆。机动车尾气检测与机动车安检同时进行,对于已进行机动车安检但却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主,可去安检站说明情况调出安检资料,依照尾气检测结果免费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
西安市PM2.5三成来自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截止2012年11月底,西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60万辆。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显示,西安市三环路以内主要道路两侧近地层面空气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普遍超标,较前两年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主要原因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所致,且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占全市PM2.5排放的25%-30%。
专家支招 爱车护车确保节能减排
在采访,李戈莹调研员向记者表示,污染物的排放除了与车辆配置及所加油品有很大关系之外,一些行车小窍门还想建议给大家,以做到环保出行:出行前,车主应规划好行车路线、避开塞车路段、减少不常用的东西以降低车重。另外,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也至关重要,例如,柔和起步、平稳行车,不猛踩油门以避免发动机燃烧不充分致使尾气排放超标。
丈八路上某专业汽车养护中心店老板在采访中向记者表示,定期维修保养对环保出行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车辆每间隔3个月或行驶5000公里后就要定期做保养,很多车主的曾表示,自己的车在车库里停放了3个月没开,就不需要做保养,直接开上路。其实,即使处于停放状态,车上的油品时间长了,就会变质,影响发动机润滑,致使燃烧不充分,造成尾气排放不达标。建议车主应尽量3个月或5000公里为车辆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或全面进行“健康”体检,以保证您的爱车环保出行。
西安市无标车主申领环保标志注意事项
1、新车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申领办法
新挂牌未到审验期的车辆,机动车所有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挂牌手续的车管所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郊县新挂牌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申领办法
在郊县车管所(除西部车城郊县车管所、临潼车管所外)新挂牌未到审验期的车辆,机动车所有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丈八东路7号)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3、在用车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申领办法
在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的,须经定期检验合格后,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检验报告单》,填写相关信息,在检测场站环保标志发放处申领环保标志。
4、补办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申领办法
已申领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在有效期内环保标志损坏或遗失的,机动车所有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原检测场站调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复印件,填写相关信息,到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丈八东路7号)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有效期至损坏或遗失的环保标志有效期止。补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5、陕西省内其他地市环保标志管理
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由各地市环保部门组织核发,环保标志可在我市通用,按我市环保标志管理规定执行。
6、非陕牌外省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非陕牌外省市机动车,随机动车定期检验一并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已在当地申领环保标志的,在我市通用,按我市环保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委托我市定期检验的,经检验合格后,须持车辆所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定期检验《委托单》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填写相关信息,在检测场站环保标志发放处申领环保标志。
7、本市机动车委托在外地市审验环保标志管理
因故不能在本市定期检验的西安籍机动车,可随定期检验在审验地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审验地未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机动车所有者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复印件,在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雁塔区丈八东路7号)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8、不受通行限制的车辆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等执行公务或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通告》中有关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9、咨询、监督与投诉
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具体负责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日常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欢迎您拨打咨询投诉电话029-85459074,15802903708或进入西安环保网(www.xaepb.gov.cn)进行网上投诉。
10、环保标志申领地点
申领环保标志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在用车在检测站年审时换发环保标志;二是新挂牌车辆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在车管所新车标志发放点申领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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