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地市要闻

3月1日起电梯每15日须保养一次维护不力最高可罚款2万元

2013年02月27日 08:05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昨日,省法制办联合省质监局召开《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该《办法》将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电梯每15日

  须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据了解,《办法》所称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办法》明确电梯要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同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应当及时实施救援,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l小时。

  对于未履行维护保养职责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由县级以上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人流高峰期

  应设专人引导乘客

  《办法》要求,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救援演练。医用电梯、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观光电梯,以及按照要求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证人员操作。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车站、机场、地下通道、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人流高峰期设置专人引导乘客有序乘梯,帮扶老、幼、孕、残人员安全乘梯,劝阻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不良行为。

  电梯更新费用

  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办法》规定,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维修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筹集。同时,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等费用,由电梯使用单位支付。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建立乘客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对电梯安全运行实行网络监控管理。新装乘客电梯应当具有设置远程监控系统要求的端口及其设备。在用乘客电梯应当加装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终端设备。

  电梯使用年限达15年

  应进行安全评估

  《办法》还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要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对于电梯已经达到使用年限,却未进行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的,由县级以上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旅游景点的缆车、索道及建筑行业使用的升降机等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责任编辑:李媛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5-06-10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2025-06-12曲江新区:融合创新推动文旅产业蓬勃发展
2025-06-20西安楼市新政:优先供应“好房子”地块
2025-06-16央行:5月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8347亿元
2025-06-10楼面价11707元/㎡!绿城竞得奥体核心板块最后1宗住宅用地
热点资讯
  • 本周
  • 本月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