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后必须进行分配 严禁闲置空置
昨日,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现场会暨2013年第二季度建设进展情况点评会在宝鸡召开,会上提出,今年我省将着重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着力完善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的基础配套和服务设施。
会议指出,各市县区在三季度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将廉租房和经适房的保障标准调整到最低收入线的1.5倍,着力完善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基础配套和服务设施。
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后必须进行分配,严禁闲置、空置,确保在“十二五”末,全省保障覆盖面达到23%。同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规划和计划,将城中村、危旧房(筒子楼)、零星城市棚户区全部纳入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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