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入住率不够就不供暖 或系物业为了节省小区运行成本
“冬天家里暖气温度不热怎么办?”“家里房子不住应该怎么收暖气费?”热线以来,电话络绎不绝,大家都在询问自己在供暖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今天,我们就大家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作以解答。
“入住率低就不供暖了?”
家住南二环西段一家小区的宋先生说,小区去年年底交的房,当初承诺第二年冬天开始供暖,但现在眼看着要到供暖的日子了,还没有任何动静,听说又不供暖了,问了物业,人家说入住率不够不能供暖。小区的住户们都很困扰,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记者从西安市热力公司了解到,西安市绝大部分家庭用热,都不能做到直供到户,而是供热企业将热源供到小区热交换站,由小区物业将热能转化后再供到用户家里。热力公司目前并没有入住率的强制规定,而是小区物业来定的,一般来说要达到50%-60%以上,才会进行供暖。因为如果小区用户太少,在供暖时管道散热较多,即使供暖,也达不到18℃的标准温度,供热效果不好。另一方面,由于换热站二次运行所产生的费用是一定的,若用户较少,小区运行的成本较高,造成物业亏损,也使许多物业公司不愿意在低用户率的情况下与热力公司签订供热协议。
“房子不住该咋收费?”
张女士询问,自己在北郊凤城一路鼎新花园小区有一套房子,是集中供暖,可以分户控制,今年冬天并不打算住,暖气费应该如何收取?
据了解,装有分户计量表或可以分户控制的情况下,如果整个采暖期都不用热,在采暖期开始前提出申请,经供热单位确认后,可按照30%收取基本热费。但是也要看各小区不同状况,按面积收费时,有的小区没办法将阀门关掉,关了阀门整个单元供热都受影响的情况下,就要全额缴费或与小区物业协商价格。另外,自备锅炉供暖如果整个采暖期不用暖,则需要供暖单位与业主进行协商确定收取费用比例。
“自备锅炉该怎样收费?”
家住南三环一家小区的李女士说,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但费用比西安市的最高限价5.8元/每平方米高出1元钱,应该怎么办?
关于自备锅炉如何收费的问题,还有不少市民都很关注。记者了解到,小区自备锅炉不属于政府定价,属于协商备案价格,自备锅炉供暖价格受以下因素制约:煤价、天然气价格、小区设备更新费用、管网长短、每天供热时间及时段、房地产商优惠政策等,供热单位依据以上各种因素进行成本测算,提出本年度供热价格方案,然后采取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召开用热人会议、问卷等形式,最终协商议定的供热价格及协商会议记录等资料到物价部门办理备案。供热单位向用户收取费用前,必须将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供热价格在小区公示,公示价格内容包括:供热价格、每天供热时间、每天供热时段、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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