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下月起调整为4.9元/m3
昨日,市物价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12月1日起,我市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将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4.9元。
据了解,在9月25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市物价局公布了两种调价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分步走,平均水价先由每立方米4元调至每立方米4.9元。方案二:一步到位,即拟由平均水价每立方米4元调至每立方米5.8元。当日的听证会上,大部分听证会人都表示支持第一种方案。
昨日,市物价局发布公告称,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西安市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陕价商函【2013】219号),经市政府同意,西安市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指原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三类用水价格合并后的统称)自2013年12月1日起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4.9元。
同时,我市现行的五类用水水价也将从12月1日起调整为三类。即现行的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三类水价合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实现工商用水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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