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将女友房过户 涉嫌盗窃和诈骗被诉
男子马某被控将女友的房产偷偷过户至自己名下,变卖后非法获利151万元,还以买房为名诈骗女友30余万。近日,马某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47岁的马某与44岁的张女士为男女朋友关系。2010年10月25日,马某偷拿张女士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证件,通过他人制作虚假的委托书等文件,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张女士位于顺义区的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用于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在外做生意。为了不被女友发现,马某花50元办了一份假的房产证交予张女士。2012年7月6日,马某将该房产变卖,非法获利151万元。
此外,马某于2011年3月至5月,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为由多次骗取张女士钱款共计3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马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和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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