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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 银行利息降了房贷月供咋还多了?

2015年01月06日 10:52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央行去年11月就开始降息了,1月应该按新的利率计算房贷,按道理我1月份的房贷应该比原来少了,但银行发来的提示短信却显示,我1月要还的房贷竟然比(2014年)12月还多了8块钱。这是怎么回事?”西安市民王先生有些纳闷地说。

  央行去年11月降息后,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6.55%下调至6.15%。按照惯例,各大银行将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然而,不少“房奴”发现,自己1月份的房贷还款竟然比去年没降息的时候还要多。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以客户的身份来到邮政储蓄西安西大街分理处。对于还款金额增加一事,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主要是因为1月份的房贷是按照分段计息的方式扣款,也就是说,按照房贷利率执行日为限,分元旦前和元旦后两个阶段,以新旧两种不同利率来计算客户1月份的月供。需要注意的是,分段计息是按照去年12月的贷款天数加上1月份的贷款天数,由于去年12月份有31天,所以两者相加正好是31天,等于多了一天的利息。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银行计算房贷利息时,是按照每个月30天来计算,但去年12月和今年1月房贷是按照不同的房贷利率来计算的,所以就导致了按天数来计算房贷利息的情况。假如王先生房贷还款日为每月10日,那么在2014年12月10日到2014年12月31日这21天里,还款利息按照降息前的利率6.55%来计算;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月10日这10天,还款利息按照降息后的6.15%计算,这样王先生就要付31天的利息。然而,平常月份银行都是按30天计算的,虽然降息了,但却出现1月份的还款额反而比往常高的现象。

  一般情况下,扣款日越早,越容易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如果是每月的1日、2日、3日,这种现象会更明显。如果是1月的月底几天,这种现象就不那么明显了。

责任编辑: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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