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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即能申请经适房

2012年03月29日 11:17   来源: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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