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证明“我结婚前是未婚” 盘点那些无奈的奇葩证明
“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5月6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痛斥某些政府机构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然而,全国各地的奇葩证明依然层出不穷,要证明“ 你妈是你妈”,“你爸是你爸”,“我结婚前是未婚”,“我老婆是我老婆”等等说不清道不明的奇葩证明,真是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又有些无奈。
既然暂时无法改变,那就让我们看看有哪些奇葩证明让我们一笑吧。
证明“我结婚前是未婚”
2013年10月,时年24岁的张女士在安庆开发区购买了一套期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她应住建委下属的安庆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要求,于当年10月前往太湖县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今年3月份,张女士入住新房,担保公司通知她来办房产证,并告知如未婚,需再开具一份时间截至当时的未婚证明,如已婚带结婚证前来即可。为避免奔波之苦,张女士便和男友领了结婚证。
今年5月7日下午,张女士接到担保公司开发区营业部的通知,说办房产证的材料已转到该营业部,需她来签字,不仅要带结婚证等证件,还需开具2013年10月至今年3月间的未婚证明,以证明她在购房至结婚期间未婚。张女士质疑,有了结婚证,有必要再开婚前是未婚的证明吗?如提供了证明,在办证期间婚姻出了状况,担保公司又能怎样?
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
刘大爷和袁阿姨两人很多年前结婚,有一个孩子现在国外念书。因以前很多人结婚都没领证,所以他们也没领证。2009年两人补办了结婚证。近日刘大爷病重,手术费需要20余万元。他们就想把合肥的一套商铺卖掉筹医疗费。此后,卖房事宜就由袁阿姨办理。不过因她和刘大爷的结婚证是2009年办的,而房产证是2007年的,因此刘大爷必须证明袁阿姨是他老婆,且是唯一的老婆,对这套住房有处置权才行。为了证明,刘大爷坐着轮椅被推到合肥房产部门,证明袁阿姨是自己妻子,委托她全权处理卖房事务。
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
王先生在北京工作,最近,他家里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岳母的父亲母亲在办理一项登记手续时,被当地部门要求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
王先生岳母的双亲今年分别已是96岁和92岁高龄,两位老人居住在四川成都。二老于1946年结婚,已经携手走过69年。2015年4月,因为要办理一个手续,需要二位老人证明他们是夫妻。王先生说,家人翻找了很久,发现目前可以证明二老关系的民国时期颁发的结婚证在几十年岁月中遗失,现在唯一能证明他们婚姻关系的就只剩下一对儿女,和满屋的回忆。
“当地民政部门表示,目前无法证明民国时期的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王先生说,两个老人随后按照要求来到公证处,公证处的答复是,需要合法结婚证,才能办理相关公证,“别说两位老人在民国时期的结婚证现在已经没法找到,就是有也无效。”公证处随即建议二老去街道办事处。于是,两个年近百岁的老人重新返回街道。
无奈之下,王先生家人找熟人走后门,半个小时后,一份盖着公章的婚姻关系证明送到了二老手中。[!--empirenews.page--]
证明“我妈是我妈”
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却被要求出具陈先生和紧急联络人的母子关系证明。陈先生早已落户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上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头疼之际,有人给陈先生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个证明。先不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恼火。最后这一难题的解决,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
证明“我爸是我爸”
5月8日,黄先生说,去年他父亲患癌症住院治疗,他持有病历和交款凭证,且付款日期至今还未满一年,符合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但是问题来了,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出具派出所的父子关系证明。他说:“这要怎么证明呢?证明夫妻关系可以用结婚证,证明父子关系用什么证?”
黄先生原籍百色田林,1987年上大学时便将户口迁出来了,现在父亲的户口簿上已没有他的名字,户口簿体现不出他们的父子关系。他回找原籍找了村委会,村委会帮出了证明,可他拿着村委会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时,民警表示,未能查到20多年前的户籍资料,所以无法出这个证明。
黄先生是公务员,在入职履历表和档案上清楚地载明了自己父母的姓名籍贯等信息,于是他便找单位帮忙出具了一份父子关系证明。黄先生拿着这份父子关系证明,再次来到南宁市金湖广场附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却称,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派出所开的父子关系证明,黄先生的证明是否能通过审核,她也不确定,所以将黄先生的材料暂时收下,待单位领导开会讨论后,再把结果通知黄先生。
证明“离世的奶奶是他奶奶”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南宁老陈最近因为一张关系证明愁坏了。前段时间,他和家人商量着卖房子,由于该套房子写有他奶奶的名字,他被要求证明他奶奶是他奶奶。他来到南宁市民主路社区,要求社区给他开具该证明,由于老陈的奶奶已经过世,社区一时间也没办法确定两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亲自去到陈先生的老家做调查,需要花费的人力和物力实在太大了!”民主路社区黄书记说道。在社区商议之后,老陈亲自回家到村委会查找相关证明资料,并由村委会开具了证明后,才拿到社区,让社区再出一张证明。[!--empirenews.page--]
证明“夫妻是夫妻”
据《安徽卫视》报道,广州的廖女士最近正在办理赴加拿大的旅游签证,负责代理的旅行社要求她提供结婚证。今年将近70岁的廖女士结婚证早在多年搬迁中丢失,她原本以为凭着户口本上的配偶关系可以证明她和爱人的夫妻关系,但当地民政部门表示,由于两人不是在广州登记,没法给他们开具夫妻关系证明。而旅行社表示,没有结婚证或民政部门的证明不能证明两人是夫妻,廖女士必须要回原来的登记地开具结婚证遗失证明。于是,廖女士找到了当年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对方却告诉她三四十年前的档案早已查不到了,这个证明没法开。
证明“卖房时是单身”
西安市民王嫣(化名)2002年离婚,2005年她在西安长安区买了一套房子,2008年再婚。今年1月,王嫣打算卖房却被要求出具2002年至2008年之间的单身证明。最后她跑遍了婚姻登记处、公证处、街道办等单位才得到了一张单身证明。
据悉,“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始于2004年,当时辽宁省就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向民政部做了请示,之后民政部发函,指出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须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2012年,民政部又发了《关于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现在“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用途已经由最初的买房贷款过渡到了房产过户、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移民、继承遗产、教育、司法公证、拆迁安置、婚介所相亲、办理低保、用人单位招聘、医院做手术、计划生育等各个领域。要求出具证明的类型由开始的未婚者,扩展至所有的单身状况,包括未婚者、离异后未再婚者等等。
证明“孙女撕钱”
57岁的张安在家负责带孙女,2014年的一天中午,张安在厨房忙做饭时,孙女拿起客厅茶几上的几张百元大钞叠着玩。待张安端着饭出来,桌上已是一堆“红纸片”。张安戴着老花镜一点一点地将钱拼起来,但还是缺了几块,于是去银行兑换残币。
“想着能兑换多少就兑换多少,可银行非得让我去社区开个证明,证明这钱就是我孙女撕的。”张安说,他找到社区,工作人员说这根本就没法开,他们也没亲眼看见钱是不是孙女撕烂的。[!--empirenews.page--]
证明“开公司不扰民”
2014年9月兰州90后青年小李辞职创业,由于手头资金有限,就在自家的一套房子里开公司。小李去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缺少了“不扰民证明”。追问原因后得知在家开公司,房子的性质就由住宅转变为了经营性场所,需要出具“不扰民证明”。
目前,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方便创业者注册,已放宽了出具“不扰民证明”的权限,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所在社区、物业办或房屋主管部门均可出具。
证明“自愿引产”
“我要去医院做引产手术,但医院让找社区开个证明。”2014年,郑州女子陈风(化名)来到金色港湾社区居委会,要求社区工作人员给她开个同意引产手术的证明。社区办事员张萍听完后很诧异:“做引产手术不是自己愿意就能做吗?为啥还要让社区同意呢?”
对此,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工作人员解释,年满20周岁、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计生机构出具的证明,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证明“画是自己画的”
据《南京日报》报道,笔者有位画家朋友,他曾经送一幅画给自己的弟弟,弟弟想把画变现,不料需要认定机构认定该画的真伪。画家只好自己到认定机构证明是自己画的。奇怪的是,认定机构认定不是他画的,理由是你自己不能证明自己,结果这画还就是没卖成,弄得画家哭笑不得。[!--empirenews.page--]
证明“患病就是你”
据《长江商报》报道,武汉市一个社区每年要开具的证明超过500个,这让工作人员苦不堪言,因为其中一些证明根本“无法证明”。报道中介绍,曾有位居民到社区开“患病证明”,原来,这位居民从国外买了些药,取包裹时却被海关拦住,要求“患病证明”才能取包裹,这位居民到医院开了证明,但仍没法取到包裹,原因是“你怎么证明患病的就是你”,无奈之下,他只能再到社区开自己患病的证明。
证明“车被大风中树木挂到”
据《山东商报》报道,陕西咸阳一位市民的车辆在一起大风中被树木刮到,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告知需开具“风力气象证明”,这位市民到气象局开证明,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收取600元的费用。他质疑收费依据,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是为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如果你觉得600元贵,咱们可以再商量。”
证明“平常不喝酒”
据《大河报》报道,郑州汝河路办事处金京花苑社区副主任张女士说,有一次,一名男子来到社区要开一个不喝酒证明,让张女士哭笑不得。原来,这名男子应聘了幼儿园校车司机的工作,幼儿园要求校车司机必须平时没有喝酒的习惯,并要求他到所在的社区开具这样的证明。
证明死者“无非婚生子女”
韦女士的丈夫黄老先生数年前曾通过银行购买了证券投资基金,他于去年10月病逝。如今,如何把他名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取出来难倒了家人。
今年5月初,韦女士找到证券投资基金开户的银行。银行表示,要取出基金,她须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由基金管理公司将黄老先生账户下的证券投资基金转到她名下。宜州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韦女士,要办理继承公证,她须提供黄老先生父母已去世、黄老先生无非婚生子女等两份证明。韦女士傻眼了:“我和老伴结婚几十年,就3个儿女,他哪有什么非婚生子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必须的程序,有单位的由单位开,没单位的城镇居民由居委会开,农业人口由村委会开。韦女士说,她打算近期去找老伴生前的单位开这份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empirenews.page--]
证明解放前去世的人已经去世
今年65岁的甘女士曾是南宁某国企的职工,她退休后,于2008年到美国定居。2009年,她93岁的养父病故,而养父母并无亲生儿女,所以养父名下的一套房子,自然应由她继承。甘女士特意回国办理继承手续。没想到,她被要求出具父亲的“父母已故证明”。她当即傻眼了:“我的养父去世时都93岁了,养父的父亲解放前就去世了,养父的母亲是上世纪70年代去世的。如果他们还在世,岂不是要有一百二三十岁?”
国外有没有这些奇葩证明?
1994年毕业于广西民族学院(现为广西民族大学)的经女士,多年前加入了加拿大国籍,如今随丈夫在马来西亚生活。她告诉南国早报记者,在加拿大,“未婚证明”、“无房证明”、“婚育状况证明”等等可谓闻所未闻。“无犯罪记录证明”倒是有,不过办理户口迁移、求职时都不需要提供,只是在移民时才需要。当年她和丈夫办理移民手续时,曾被要求提供在中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桂林人李女士2007年在日本攻读硕士研究生,后来留在当地生活。2013年,她与男友在日本领取了结婚证。记者问李女士,在办理结婚证时,有没有为要办理很多证明或盖诸多章而头疼?李女士惊讶的说:“很简单的呀,怎么会要很多证明?”李女士介绍,当初双方就只需拿上护照,带上照片,去居住地辖区的市政府开入学个类似户籍的证明,就可以去中国大使馆领取结婚证,并不需要开未婚证明等。
在日本生活了15年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在日本,孩子不需提交“房产证明”等,去求职时也不必向用人单位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在日本,一般常用的证明有纳税证明、所得(收入)证明、在职(工作)证明、外国人登录证等。这些证明都非常容易开,一般只要上所在地的(町、村、区、市)役所(政府)就可以把以上证明开好。办证不难,手续相当简化。
在美国生活多年的甘女士说,在美国,孩子一到入学年龄,直接到学校报名就行了,什么证明都不用带。而且,美国人在办理买卖房产、继承公证等事情时,都是交给律师去办的,所以美国人在生活中几乎不需要开任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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