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46.59万棚户区群众喜迁新居
“住进新房后,用的是天然气,洗澡随时有热水,冬天有暖气,真是太幸福了。”西安市辛家庙村的何女士笑着告诉记者,一切都是沾了棚改的光,让她们这些普通老百姓一跃成了有车、有房、有存款的城里人。
在西安,像何女士一样通过棚(城)改充满幸福感的群众数不胜数,相关材料显示,通过棚(城)改,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增幅可达3倍至7倍之多。据了解,西安市棚(城)改自2007年启动改造工作以来,始终从服务经济建设、环境提升、保障民生、社会管理等角度出发,把棚(城)改工作当作改善民生、推动城市发展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幸福工程”。
棚改工作硕果累累
群众:46.59万棚户区(城中村)群众迁新居
在灞桥区村民蒋女士的记忆中,过去的生活环境可以用三组词来形容:房屋破旧、道路狭窄、臭气熏天。“拿我家来说,以前五口人挤在不到100平方米的破旧毛坯房里,月收入不到2000元。”回忆起过去的艰难,蒋女士忍不住哽咽了,她说,因为生活条件差,快30岁的儿子连媳妇都物色不到。“改造后我家分了三套楼房,还有50平方米商铺。”她告诉记者,村里还着手解决她们的医疗、物业费、养老等问题,让她们这样的家庭一下子就从贫困户上升到“小康”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棚户区(城中村)群众改造后财产性收入平均增加3至7倍,人居环境得到了彻底改变。截至目前,累计有46.59万棚户区(城中村)群众喜迁新居,逐步融入现代都市生活,西安市的城镇化率得到快速提升。回迁:170个项目完成回迁安置 据统计,截至2015年9月,全市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已完成201个村、涉及33.26万人的整村拆除工作,完成回迁安置137个村、25.05万人,全市城中村通过无形改造共完成211个村的农转居、154个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和144个村的撤村建社区工作,约20万城中村群众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累计完成投资508.26亿元;全市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完成6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搬迁工作、涉及32.51万人,完成回迁安置33个棚户区、21.54万人,累计完成投资212.93亿元。经济:规划实施了小寨商圈等一批产业项目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共腾迁土地约4.36万亩,打通道路189条,规划幼托125处、小学48处、中学12处,提供用地约1920亩,促进了多项城市功能指标大幅提升。
据了解,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中规划实施了小寨商圈、土门商圈、大唐西市等一批产业项目,建成运营了民乐园希尔顿酒店、西荷美食街等一批商业项目,有力地推动了旅游、文化、零售、服务等产业发展,有效带动了税收和就业,加快了产业升级步伐。
都做了哪些工作?
措施
①出台系列政策推进棚改
为解决棚改工作难点问题,该办根据中省棚改政策,代拟起草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先后制定了《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社会管理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改造综合成本核算改造综合用地操作规程》《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与强制执行工作流程》等4份配套政策,明确了相关程序、分工、责任等,集中研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对涉及安置房建设、资金筹措、市政配套等方面问题,明确了解决时限和责任人,现场解决问题23个。
②依法开展房屋征收补偿等试点工作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西安市城(棚)改办指导和督促各区(开发区)加快推进“完善现行用地政策、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社会管理、依法开展房屋征收补偿、依法清理长期未启动和未开工建设的改造项目、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等5个方面的试点工作,大力开展房屋征收推进缓慢项目梳理等工作,对个别改造项目因资金短缺、“钉子户”等原因进行了深入研判,通过查原因、找办法、拿措施,提出“认真核实、找准问题,政企对话、部门配合,政府接盘、主动化解,做好善后、舆论引导”的工作思路;针对“钉子户”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项目,西安市中院制定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棚户区改造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的通知》,明确了司法强制执法程序。
③做好回迁安置和配套设移交
施积极实施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社会管理,按照《若干意见》关于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社会管理的规定,指导和督促各区做好安置小区配套建设的移交管理工作,下发《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社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切实履行各自职能、相关工作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截至目前,该办已在未央区泘沱改造项目参与指导工作,积极探索集体土地上棚改项目在回迁安置、前期物业管理、社区建设、资产处置和权证办理等方面的具体思路和方法,并将未央区泘沱村、碑林区东窑坊等项目作为移交社会管理工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大范围移交社会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④专题研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逐区逐项目召开调研会,专题研究棚改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收集安置房建设、手续办理、资金筹措、市政配套等方面问题192余条,现场答复和解决问题23个,对需自身解决的问题和需市级部门协调解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类、整理和登记,并采取建立台账、挂号销账、加强考核等办法,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针对规划问题,进行了专项摸底,对2015年5月21日前已经列入改造任务的168个项目逐一认定,并按进度情况进行分类,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指标:
①货币化安置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是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效办法,到本月中旬,西安市2015年货币化安置38083套,约占年度目标任务3.8万套的101%,已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省考9.5万套(其中货币化安置3.8万套)的全年目标任务。
该办及时下发《西安市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通知》《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建立存量商品房选购服务平台、积极开展试点等要求,并制定了相应操作程序,对纳入国开行贷款和政府投资的项目,按照群众个人意愿和就近安置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收购改造项目存量商品房用于安置,对民间资本投资的项目,鼓励和引导投资主体采取购买存量待售商品房的形式安置被征收群众。
②今年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该办把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稳投资、促发展的重要抓手,截至9月底,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已完成10个村、1.9万人的回迁安置,占全年目标任务1.9万人的100%;已启动12个村的整村拆除工作,占全年目标任务12个村的100%;共完成投资55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1亿元的107%。截至9月底,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完成启动8个项目,30.22万平方米房屋征收工作,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8个项目,26.8万平方米的100%、113%;完成投资11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10亿元的110%。以上数据显示,该办已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市考“全面启动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1.9万人”的目标任务。
③为改造项目申请到国开行贷款558亿元
今年,西安市改造项目共申请国开行贷款558亿元,于3月18日已办理完毕国开行第一期298亿元贷款所涉及的4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备案工作。第二期260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手续目前也全部办理完毕,至此,该办已全部办理完毕国开行558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所涉及的7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有备案工作,并已全部纳入国家棚改计划。
④177个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为进一步加快手续办理,西安市城改办对项目手续办理的共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对于项目个性问题,以专题会议形式及时协调各职能部门,现场解决。截至6月底,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77个、《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87个(不含经开区有18个项目安置用地和开发用地一次性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安置用地不必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74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9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4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1个。
管理:
①通过部门包抓建立督察通报等制度
“要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将经群众同意的安置房建设方案和安置房总平图预审等重要环节前置,纳入改造方案进行论证,严格按程序审批后实施,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建设行为的发生。”市城改办主任张钢胜要求,采取领导牵头、部门包抓等方式,进一步建立督察通报制、推进例会制等制度,及时解决各类问题。
对安置房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要加强督促,对存在“钉子户”问题的项目,以及个别没有信誉和实力的开发企业,要按照“棚改新八条”,以及《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与强制执行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坚决依法解决,该走司法程序的走司法程序,该清盘的必须清盘,不留隐患。他要求,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不断加强对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做到责任、重点、时限、奖惩四个明确,确保改造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②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各个环节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幸福工程。”张钢胜要求,相关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据了解,该办上半年已下发政风行风建设方案的通知,分别针对机制建设、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政务信息公开、信访维稳及舆情管控、领办任务完成、存在问题整改等8个方面50类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要求各区(开发区)逐项对照,认真检查,及时制定整改方案。10月19日,市城改办逐区(开发区)对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导。
今后打算怎么做?
①继续推进城郊村、城边村、院校企业等区域改造
“目前,西安市二环以内的棚户区相对较少,没有改造的都是一些硬骨头,特别是一些基础配套设施薄弱的地区,亟待改造。”张钢胜说,要充分利用国家对棚改的优惠政策,把城市中心区域的棚户区早日列入改造计划,抓紧实施。
西安市城改办将加强指导和督促,会同发改、财政部门,于11月底前完成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三年计划编制工作。同时,指导各区县和开发区,尽可能将规划区范围内的棚户区、城中村、城郊村、城边村等纳入改造范围。要统筹考虑国有工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和重要节点棚户区,以及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进一步严把安置房建设质量关和进度关,年底前,努力打造10个以上“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②贯彻中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6方面工作
按照国务院6项重点任务和全省6项具体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10月底完成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三年计划编制工作,重点制定好2016年工作计划;将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作为第四季度工作重点,针对192个具体问题,分类梳理、限时解决,针对安置房建设滞后的20个改造项目,采取领导包抓、重点督办、定期通报的方式,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严格贯彻落实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启动西安市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方案设计、贷款申请审批等工作。按照国开行一、二期贷款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加强规范化管理,细化工作标准,履行项目审批工作标准,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夯实批后监管责任,从严执行住房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不断加强对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做到责任、重点、时限、奖惩四个明确,确保改造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对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大力开展棚户区改造宣传和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对媒体的引导,及时发布权威解读,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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