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严查七种水价违法行为
记者日前获悉,自1月6日开始至2017年1月31日,西安市物价局在西安市城区开展水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不执行水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及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据了解,自2015年12月15日起,西安市城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为确保新的居民阶梯水价政策平稳顺利实施、执行到位,此次物价部门将严查七种违法行为,即拒不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自行制定水价的;不执行二次供水运行费标准、擅自涨价提高运行费的;不按照居民阶梯水价规定收取终端水价、擅自加价的;对居民生活用水以及非居民用户中的福利院、养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水不按居民用水范围及标准执行的;对暂不实行居民阶梯水价的用户不执行第一阶梯终端水价标准的;对实行二次供水的非居民和特行用户加收二次供水运行费的;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定的。市民如遇阶梯水价执行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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