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须2/3村民代表同意
京华时报讯记者昨天从农业部获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日前正式印发。《规范》规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等4类土地。
《规范》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权属清晰无争议;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等4个条件。
此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4类土地。
为避免集体土地流转出现不公开、不透明或侵犯农民权益等问题,规范在流入方进场交易时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综合新华社农业部网站
- 热点资讯
- 2026-01-19楼市定调、利好频出: 2026年高改西安,锦宸赋迎争藏良机!
- 2026-01-15鑫苑・知光集实景示范区震撼亮相,重塑西安高端人居标杆
- 2026-01-19部长声音丨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发)
- 2026-01-19高效推进:爱知未央学校即将封顶,2026年9月投入使用
- 2026-01-19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