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开发房地产项目
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西安市司法局日前发布《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指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综合治理、严格监管、生态补偿的原则。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开发商品住宅、别墅及其他房地产项目;开山采石;新建、改建、扩建集中贮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和垃圾填埋场;新建、扩建、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扩建经营性公墓和落地安葬形式的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污染的工业项目;新建小水电站。重点保护区内,禁止新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度假山庄等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建筑物;禁止新增勘探、开采矿产资源项目;禁止建设不能实现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违反相关规定,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违法进行生产、建设和开发活动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限期拆除,对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条例》(草案)内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范围、管理标准和责任人。文旅、宗教、住建部门应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宗教寺庙、古栈道、古镇古村、名人故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建立档案和相关数据库,制定秦岭人文资源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2019年5月12日之前,如对《条例》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寄信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司法局法规处(710007)或发邮件至xafzbfgc@163.com。
- 热点资讯
- 2025-06-20西安楼市新政:优先供应“好房子”地块
- 2025-06-30央行:加大存量商品房和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 2025-06-30倪虹在北京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 2025-07-04幸福林带迎来巨擘联袂!金茂联合贝好家,引领城东人居变革
- 2025-07-02关于发布星悦居(高新上林东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通告
- 1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 2越秀西安 | 94亩,越秀携手高科落子沣东高新科创融合区,领袖西安第六盘
- 3越秀西安 | 三代同堂换房记:从蜗居高新到143㎡四代洋房,我们等了十年!
- 4曲江新区:融合创新推动文旅产业蓬勃发展
- 5引爆五一!实景美学样板间开放的背后,看紫雲境如何重构主城生活标准
- 6央行上海总部:2025年一季度长三角地区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2528亿元
- 7加速建设!一批安置房、酒店迎来新进展
- 8核心区域改善盘托举市场“点状回升”,3月平均去化率达45%
- 9西安楼市新政:优先供应“好房子”地块
- 10中铁置业重磅出手,10.3亿元拿下曲江压轴低密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