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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小区绿地晒被子被物业没收 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2019年06月15日 08:07   来源:华商报

  夏天,很多业主喜欢把被子拿出来晒一晒,有的在自家阳台,有的在公共场合,可因晒被子打官司的则很少见。

  近日,西安就发生了这样一起纠纷:一位业主趁着阳光充足,将被子等晾晒在小区绿地上,不想却引起一场与物业公司的诉讼……

  >>事件经过

  晒的被子被没收业主起诉物业 物业同意返还并支付清洗费

  近日,家住西安城北一小区的业主张丽(化名)将家中的被子、被罩等放在小区运动场旁的绿地上晾晒时,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收走,双方引发争执。张丽遂将物业公司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要求其返还被子等物品的损失1000余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被告物业公司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可以采取规劝、发函、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且已在小区各处张贴通告,提醒业主禁止在公共区域晾晒物品。物业公司发现张丽第一次在公共区域晾晒物品时,已告知她此处禁止晾晒。但之后张丽再次在公共区域晾晒,工作人员现场制止时遭到其粗暴对待,才将被褥强行收走。事发后,张丽报警称放在被子中的3000元钱丢失,派出所民警已经处警,被子可能成为物证,导致工作人员当时不敢轻易返还,之后准备返还时张丽却拒绝拿回并要求物业赔偿。物业公司只同意归还被子,并支付相应清洗费用作为补偿,不同意张丽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经过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听取辩论意见等庭审环节,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并告知了诉讼风险,但原告张丽仍坚持诉讼。最终因举证不能,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据了解,在张丽报警称被子里的3000元钱丢失后,警方未发现被子有藏钱的痕迹,而在诉讼中,原告也没有再对3000元提起相关主张。

  >>法官释法

  在小区公共区域晾被子 需征得全体业主同意

  那么,业主能不能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晾晒被子呢?

  未央区法院法官表示,《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可以这样理解,小区的绿地是小区的公共场所,如果业主想要在公共场所晾晒被子,则需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才行。

  法官提醒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及时关注物业在门房、大堂区域张贴的各类通知,注意签订物业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发生类似纠纷,尽早协商解决,切勿因一时之气,劳神伤财,增加双方诉累。

  另外,法官建议相关单位和部门,可在公共空间中专门划出日照较好的部分区域,供居民晾晒被子、衣物等,以解决业主的实际需求。

  >>律师观点

  物业公司可暂时牺牲个别业主权益 来保障大多数业主权益

  陕西希格玛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宾认为: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八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三)占用或者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十)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向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物业公司有权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管理和维护,以保证全体业主的安全及风险防范。对于此事件,物业公司的行为是为了保障小区的公共安全,尽量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对个别业主违反管理的行为,应事先讲明管理的目的,张贴相应的通知,对业主的一些生活需求可通过协商解决;而业主应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但也可对物业管理提出建议。物业公司与业主不是对立面,而是合作者。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是受小区全体业主委托,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共有绿地和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等。如果随意在草坪上晒被子或者踩踏,可能会影响到公共区域草木及环境,因此,物业对晾晒被子做出管制是符合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如果业主想在公共场所晒被子,需经全体业主同意或者由物业公司征得业主同意,否则,物业公司在规劝无果时,可以为了保障绝大多数业主权利,暂时牺牲个别业主权益。

  但是,晒被子的业主也属于小区业主的一员,对于公共区域也有使用支配的权利。所以,在同等条件下,就面临着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的问题。这就对物业管理提出了要求,物业作为服务机构,应该积极协调个别业主的需求,统一规划晾晒区域、开放时间、建设晾晒设施等,在小区整体规划基础上,满足业主日常生活需求,避免业主因无法晾晒而引发矛盾。

  >>网友观点

  有人力挺物业 有人支持业主

  @天街小雨:放纵一个业主,就是损害其他所有业主的利益。

  @余生只想陪你走:试想一下每个业主在绿化公共区域晒被子,这个小区会成什么样子?

  @东方不赖:大家都晒,既影响环境,又给别人出行造成不便,当然应该阻止了。

  @VINZ:不要把你的被子在公共区域晾晒,这是尊重自己,也是尊重全体业主。

  @晨溪:业主家的被子都拿到小区公共场所去晾晒,那小区成啥了,这就和楼道里停电动车道理是一样的。所以千万别拿没地方晒被子说事,因为大多数业主并没有拿出来晾晒。

  @微博用户:丢不丢钱我不关心,如果小区到处晒的是被子,大家想想是什么场面。

  @默然有语:发生这种情况我认为是业主理亏,但很多评论却恶意攻击物业。不能说是网友的错,只能说现实生活中,大家都很不满意物业的所作所为。

  @赵工:没有专门区域晾晒,业主家的被子在哪里晒?

  @姓徐的胖子:只要没有业主反对,就可视为业主们同意,物业公司是业主请来服务的。

  @忘记时间:晒个被子么,晒一下能怎么了,一年能晒多少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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