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西安小区使用维修资金 须在小区公共区域同步公示
记者7月15日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涉及维修资金使用的小区,须在小区公共区域同步公示。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15日起,西安市城六区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基地有关住宅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的公示,将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登陆sjw.xa.gov.cn→点击“政务公示” 栏目即可查看最新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公示小区)。
原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登陆fgj.xa.gov.cn→点击“公示公告”栏目→点击“维修资金使用公示”即可查看最新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公示小区)、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关注“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资金使用”菜单→点击“资金使用公示”子菜单即可查看最新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公示小区)、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电子大屏幕同时公示,涉及维修资金使用的小区,须在小区公共区域同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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