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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丰园小区掉下大量玻璃碴 12岁女孩胳膊割了3道口子

2019年08月13日 08:14   来源:华商报

      又是高空坠物,这次是掉下的玻璃碴,割破了路过的12岁女孩的胳膊,缝了6针。

  市民:路过一小区 女儿受了伤 地上全是掉落的玻璃碴

  8月11日傍晚6时许,家住曲江大道附近的西安市民杨先生带着女儿小杨去电视塔附近的麦德龙超市买东西,晚9时30分许,小杨说肚子饿了,杨先生就带她去超市旁的长丰园小区北门附近去吃饭,转了一圈后小杨没找到想吃的,就在他们打算打车回家时,意外发生了。

  “不知道啥东西哗啦啦地从空中掉下来,我赶紧拉着娃往前跑,娃说胳膊疼,停下一看,娃的右胳膊上全是血,地上有散落的玻璃碴。”杨先生说,“我立即打110报警,后来警察回电话问我是先去医院还是先报警,报警的话24小时之内都可以,我就选择先去医院。”杨先生带着女儿去到就近一家诊所,被告知伤口较深,简单清洁包扎后,杨先生就急忙带小杨去了五二一医院。

  杨先生提供的诊断证明显示:小杨右上臂可见3处1-2cm创口,出血多,创缘整齐,污染重。在医院缝了6针,治疗费用1500元。

  杨先生和女儿从医院出来后已近12日凌晨1时,随后他们赶去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长延堡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说这个不归他们管,只登记了,没有立案。”

  现场:仍有大量玻璃碴散落地面

  8月12日下午4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杨先生家中,小杨右胳膊上缠着纱布,“当时胳膊又疼又麻,头也晕,特别害怕。”小杨说。站在小杨身旁的妈妈一脸心疼地看着女儿,“昨天她爸爸带着去麦德龙,下午就出去了,晚上一直没回来,给她爸打电话才知道在医院,我赶紧就打车去了,女儿一见到我就哭了,我心里难受得很。”

  随后,记者跟随杨先生及其亲戚王先生一起来到事发地——长丰园小区北门。记者看到,小区北门外临街商铺都在台阶上,大多是餐饮类,台阶下空出一条通道,停满了车辆。通道地上还有未被清扫干净的玻璃碴,往前的10余米,都能看到零零散散的玻璃碴。

  “就是昨天晚上9点多,突然‘哗’地一声,地上就掉下来很多玻璃,大家都跑出来看呢,太危险了,也不知道是楼上谁家扔下来的。”一商铺老板说。杨先生指着一家餐馆说,11日晚就是经过此处时,女儿被砸伤了。“我听说昨晚这儿掉下来玻璃了,但那会儿我在后厨忙着,不清楚,12日早上才看到外面有玻璃碴。”餐馆工作人员说。

  物业:第一时间可配合警方挨家挨户调查

  小区北门旁就是小区物业——陕西丰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经理李先生首先询问11日晚是否第一时间报警,得知已报警时,李先生疑惑地问,“物业24小时都有工作人员在值班,可一直没见民警来调查取证。”李先生说,“之前小区里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我们配合着和警察去涉事单元楼挨家挨户调查,最后找到了肇事者,但现在此事已经过去一天了,就不太好处理了,没有警方来的话,我们没办法进入业主家调查。”

  李先生称,涉事楼是小区的6号楼,28层高,共有东、西两个单元,总计318户。“确定是那家餐馆上面的话,只可能是东单元掉落的,物业是负责公共区域的设施维护,住户的素质问题我们没办法管,建议去找派出所,看看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李先生说。

  派出所:可配合调取监控 建议起诉

  8月12日下午5时30分许,记者随杨先生、王先生一起来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长延堡派出所,刚好遇到11日的值班民警,他称:“一点多确实接待了杨先生前来报案,但是已经给他说清楚了,如果能确定是谁抛下来的,或者需要调监控的话我们会配合,但现在不知道是谁抛的,这种情况应该去法院起诉。”

  至于当晚报案后是否有民警处警,值班民警表示要查询。过了10分钟许,值班民警说:“出勤的民警没有联系上,现在也不清楚是否出警。”

  当记者表明身份希望采访时,派出所值班室民警表示需先联系分局政工科才可以接受采访。

  律师:无法确定抛物(侵权)人 公安机关建议去起诉是对的

  上海秦兵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表示,治理高空抛物的问题,首先是政府的责任,全世界都是如此。一定要让楼上的住户都意识到,第一,有人在盯着你,第二,高空抛物轻则罚款,重则坐牢。“物业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是没有条件考虑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的,这意味着对高空抛物问题,物业公司对业主没有管理权、处罚权,最多只能是劝说。所以物业能做的除了把公共部分管好,也就是买保险了。”徐斌律师说。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宋思邈律师认为,由于高空抛物行为不针对特定的对象,在损害事实发生之前受害人无法确定,因此,其侵害的利益实际上是社会公共安全,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在“高空抛物”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抛物人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此时才属于公安主管和管辖范围,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抛物人不明确的高空抛物案件,如果物业公司等管理义务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管理义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不明确’是指存在一个具体的范围,抛物人为其中一人或数人,但无法进一步明确,由所有可能的抛物行为人共同承担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在此案中,就是长丰园小区6号楼东单元的所有业主来承担。”宋思邈律师说。

  宋思邈律师表示,此案在无法确定具体抛物(侵权)人的情况下,属于民事案件性质,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管辖,被侵权人应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由所有可能的抛物行为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案不属于公安主管和管辖,物业不应该建议受害人找公安解决,公安建议被侵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对的。

  对于起诉的建议,杨先生表示,明天去医院复查一下女儿的伤情,看她的伤情咋样再决定要不要起诉。“我女儿天天问我,砸她的人抓到没有,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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