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9月1日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行以来,执行过程中混收、混运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广大市民关注。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目前存在的问题,11日,市城管局下发通知,要求抓好全流程作业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保障,不断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 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通知要求,城管部门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牵总部门,要积极协调调动辖区住建、民政、教育、卫生、机关事务管理等行业牵头部门,做好小区、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系统内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为各牵头部门提供垃圾分类相关政策解读、技术标准、投放指南、垃圾清运处理等服务,形成各个领域有牵头、各个环节有人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督导各职能部门完成各系统内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并按照“达标”小区50%的任务要求,强化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要求 抓好全流程作业管理
通知指出,要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转运相关作业要求,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环节管理。
投放环节,要协调住建、民政等相关部门,督导小区物业或社区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加大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提升居民分类知识普及,从源头指导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精准投放。收集环节,要按照《办法》规定落实单位管理人职责,在单位垃圾收运点配备足量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增设防雨设施,同时保障收集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在征询业主委员为(居民委员会)意见基础上,合理采取撤并桶机制,推进定时定点收运模式。
运输环节,要配置生活垃圾四分类转运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分类转运,坚决杜绝前分后混现象。有害垃圾由市容环卫部门从各单位收集至辖区建设的有害垃圾暂存点统一存放,交由环保部门确定的专业公司转运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妥善处理。可回收物由居民自行变卖或由单位交给回收公司(废品收购站)处理,也可以由市容环卫部门用可回收物清运车辆转运至辖区二次分拣中心处置。厨余垃圾需实行密闭收集,防止气味、滤液外溢造成污染,在当前处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暂由专用的厨余垃圾清运车辆清运至垃圾压缩站,将垃圾内水分沥干后实施压缩转运。其他垃圾按照原有的垃圾清运方式,转运至当地垃圾压缩站收集转运。
加强执法保障和宣传引导 不断提高分类准确率
通知指出,强化执法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保障。各单位要按照《办法》规定依法查处混收混装混运等行为。对媒体曝光、市民投诉问题要调查取证、及时回复。对于经查实违规的,依据《办法》向责任人或单位开具提醒单、警告通知单或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要积极协调辖区各牵头部门,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做好本系统内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配备相应的指导员、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精准投放率,引导居民群众进行精准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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