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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西安雁塔区某小区未验收就交房

2019年12月08日 08:00   来源:三秦都市报

  西安紫郡·国韵小区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就交房,开发商竟回复三秦都市报记者:“整个西安市也不是每个开发商交房时候就能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业主: 开发商还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业主王女士2018年5月购买了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部大道的紫郡·国韵小区一期一套97平方米的房子,合同约定于2019年9月30日交房。今年9月19日,开发商陕西大方银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业主出具了“紫郡国韵交房通知书”,通知业主办理收房手续。但始终未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实际测绘报告》。“这与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背离。因此,我拒绝收房。时至今日,紫郡·国韵小区仍然未应业主要求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实测报告,但已有部分业主收房,业主的居住安全及权益谁来保障!”

  王女士还告诉三秦都市报记者:“紫郡·国韵小区还虚假宣传。购房时置业顾问宣传的是高端住宅小区,公共部分精装修,可目前公共区域是大白墙。在置业计划书上,写的阳台面积半赠送,实际没赠送。整栋楼建造在凹地里,我们这栋楼4层和紧邻其他小区1层齐平。在销售时并未提到,1—3层采光严重不足,犹如住在地下室。”

  开发商:

  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责任

  陕西大方银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级单位——大方集团(西安)控股有限公司一营销负责人回复三秦都市报记者,“我们现在有两书,一表正在办理中,会按照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有一部分着急的,已经装修了,已收房的大概有80多户。按合同来说没具备交房条件,但实际已经具备交房条件了。整个西安市也不是每个开发商交房时候就能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据大方集团(西安)控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介绍,“紫郡·国韵是其‘紫郡系’TOP级力作,总占地约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目前项目一期已售罄,二期即将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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