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要闻

房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2019年12月26日 07:55   来源:三秦都市报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意见》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意见》要求,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网络信息平台仅可发布一次,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须规范租赁服务收费。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中新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6-01-07金泰未来印项目二期完成年度 “一项一策”去库存目标任务
2026-01-05住建部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
2026-01-0735亿登顶!金茂璞逸东方:定调西安顶奢标准,重构曲江终改格局
2026-01-09深挖起底 | 十年,三个关键词,中铁建华中区域如何成为稳健增长「课代表」
2026-01-12实火!星汇云澜新规好房加推爆场,锁定2026西安楼市开门红
热点资讯
  • 本周
  • 本月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