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住有所居”这项群众关注、政府重视的民生工程,正在社会各界的期待中“提档增速”。
“租赁住房是解决新进入城市人口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分享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草案)对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助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做出的制度性安排。
王一鸣认为,可通过三类途径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利用已有的存量住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以及改造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等。
他指出,建立一个长租房为引领的住房租赁供给体系,对解决大城市住房的问题尤其重要,且具有紧迫性。而逐步实现“租购同权”是其中关键。
短期内,要实现租房者基本权益的保护。如,不可随意涨租、随意驱逐,确保维护租房者的基本利益。中长期看,则需逐步松绑公共服务与房产所有权之间的关联,缩小“租”和“购”之间的权益差。最终,需依靠地方加大公共服务投入,特别是优质公共服务的供给,使得教育、医疗等资源逐步均衡化,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租购同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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