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要闻

国家发改委:支持人口净流入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年06月04日 08:54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1_副本.png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包括6个部分、共22条,对该专项的支持范围和标准、资金申请、资金下达及调整、监管措施等作了规范。《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该专项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包括: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其他形式。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一致。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应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领域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专项支持范围,做好项目日常储备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确定的编制原则、安排方向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投资申报、审核工作,并汇总报送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块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调度、不定期检查,督促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序推进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严格执行制定的监管措施,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督促整改。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底部.png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4-04-02国内成品油零售价重回“8元时代”,下轮或继续上调
2024-04-07陕西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2024-04-02璀璨而来 跃变奥体|港宸润府 光影之夜盛大启幕
2024-04-08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全速推进
2024-04-08“银行放款速度希望快一些”:房地产项目白名单融资调查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