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严厉打击违规售商品房:再次强调无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通告,强调: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取得预售许可前,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属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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