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丨40人取消购房资格,纳入失信人员!
随着西安限购、限售政策不断加码,不少购房者为了获得购房资格铤而走险,日前,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曝光提供虚假购房资格申报材料人员的通告(第一批)》。
通告中明确表示: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购房资格,纳入失信人员且5年内不得在我市购房。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早在2017年,西安市房管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通告,就购房资格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做了明确的惩戒规定。
一、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按照我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代理销售公司,一经查实,取消并停止一切代理业务。
三、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经纪机构,一经查实,责令停业整顿,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代理、销售及经纪服务资格。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我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我市购房。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六、对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依照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购房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购房资料。
- 热点资讯
- 2025-06-10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 2025-05-26财政部: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城市更新支持
- 2025-05-26国家发改委:今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6月下达
- 2025-05-29多地职能部门约谈饿了么!
- 2025-05-29实景亮相热度拉爆!谁懂科技路四代洋房限时入场的“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