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工地包工头拒不支付工人工资 被依法拘留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快过年了,忙碌了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都希望尽快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可西安东郊一工地的包工头却从公司拿到钱后据为己有,根本不顾那些曾经给自己干活的工人。在公安机关的全力追捕下,这名包工头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拘。
民警:“这是我们派出所给你们追回来的工资,还给你们。”
务工人员:“感谢新筑派出所。”
务工人员:“谢谢你们,非常高兴,能早日回家。”
民警:“祝你们一路顺利,回家过个好年。”
务工人员:“感谢你们。”
民警:“应该的。”
今天上午,三名进城务工人员从西安公安灞桥分局新筑派出所,领到了民警帮他们追讨回的工钱。
务工人员:“我心里感到特别高兴,能回家过个开心年。”
民警告诉记者,这三名务工人员是西安东郊一工地的钢筋工,和他们一样共有37名务工人员,共计45万多元的工资没有被支付。1月16号,在当地政府协调下,包工头朱某从建筑公司拿到了所有的工程款,因为数额巨大银行没有预约取不成现金,为了保证务工人员拿到工资,职能部门暂时保管了包工头朱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可第二天务工人员到工地领工资时,发现朱某却携款逃跑了。
西安公安灞桥分局新筑派出所民警邵晓峰:“结清了所有的工程款之后,(朱某)以网上银行的形式把钱转走了,转走之后,有37名农民工没有拿到工资。”
进城务工人员:“当时抱着失望的感觉,人也跑掉了,钱也找不回来。”
1月18号,务工人员把这一情况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终于在2月1号将包工头朱某抓获。而对于为何携款逃跑,朱某是这样解释的。
包工头:“借人家高利贷人家逼着要没办法。”
民警告诉记者,嫌疑人朱某在警方追捕过程中,已经支付了部分务工人员的工资,最终只追回了5万多块钱现金,而这三名务工人员已经购买了今天的火车票,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剩余七名务工人员的工资,警方还在积极追讨之中。
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1月23号正式施行。解释明确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以上,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因为你涉嫌拒付劳动报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依法对你进行刑事拘留。”
西安公安灞桥分局新筑派出所民警邵晓峰:“我们这起案子,是典型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这在我们分局也是我们办理的第一起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第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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