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市出台政策禁止“以人查房” 你怎么看?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最近,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城市出台了新的房屋产权归属信息查询办法。这些规定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能再“以人查房”,也就是说,不能光是凭借一个人的名字就查询到他有多少套的房产。此消息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争议。很多人直呼,这不是给“房姐”“房叔”们提供了保护伞么?
去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姐”“房叔”事件令住房信息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最近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
本月16号,福建漳州市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出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严禁以姓名为条件进行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同时,江苏盐城也出台相关办法,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记者发现,北京、上海、南京等对于房屋产权归属信息的查询也多有类似限制。那么,西安在这方面又是怎么规定的呢?记者
电话联系了西安市房管局档案科。
西安市房管局档案科工作人员:“本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来看就行了。”
记者:“家里其他人可以吗?”
西安市房管局档案科工作人员:“配偶拿着身份证和结婚证就可以查,其他人如果在一个户口本上,除非是交税这种,财政局会先审一下,发一张表,那么我们才能办,其他的没办法办,得出公证书呢。”
看来,在西安也不能通过“以人查房”的方式来获取他人名下的房产信息。那么西安市民对这种政策又是怎么看的呢?
西安市民1:“它的目的可能就是保护一些私人财产不受媒体之类的曝光。”
西安市民2:“应该的,这个查询一定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假如我到房管局查你的,假如我知道你的名字,你肯定也不乐意。牵扯到个人隐私。”
西安市民3:“一般老百姓谁查你啊。对于老百姓来说没有什么意义。”
记者:“你觉得对什么人有意义?”
西安市民3:“对有钱的人。”
西安市民4:“我认为还是应该查。”
记者:“为啥?”
西安市民4:“他们有钱人可以占那么多房子,咱们老百姓就一套房,有时候还买不起。”
有些人认为“以人查房”侵犯了他人的财产隐私,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出台这种政策纯粹是为了保护“房姐”“房叔”们的利益。那么这种“以人查房”的政策是最近才有还是早就如此呢?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程程:“这实际上是公众的一种误解。从最开始就没有这么一种查询方式,从最初住建部建立房屋信息查询平台,建立产权权属登记簿,从这个建立开始,他们就设立了一个查询规范的办法。办法一直是这么要求的,就是不能“以人查房”。就是说输入一个人名,或者输入他的身份证号码,就查询他名下有多少房产。”
宋律师说,2008年住建部出台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和单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可以查询登记簿中房屋的基本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证明其属于利害关系人的材料等,可以查询、复制该房屋登记簿上的相关信息。除此之外,公检法、证券、公证、仲裁以及律师等需要查询他人房产信息时都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宋律师说房产信息当然属于私权范畴,其他人无权获取。但官员和普通公民不同,他们的房产应该受到监督。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程程:“最主要可能就是官员的监督,民众可能非常迫切地希望对官员得到有效的监督,可能他们忽然在这里面找到了一个点,找到了一个方式,他们认为非常有效地方式,能够监督官员。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保护自己的私权,让自己的财产不被大家所知悉,官员我觉得就是一个例外,他们应该逐步的公示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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